建筑业改革背景下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管控重点、...课程特色与背景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建部、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意见》意见要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加强承包履约管理,以及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要求”,落实九部委《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帮助政府职能部门、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项目咨询单位等相关人员学习理解EPC工程总承包系列规范、行业政策和管控方法,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培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才,我会决定举办“建筑业改革背景下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管控重点难点应对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战型高级研讨班”。
课程大纲
培训内容
(一)相关最新政策解读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及应用;
2、住建部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应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解读及应用;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全流程实践
1、国内外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发展趋势;
2、工程总承包主要模式适用的项目类型及特点;
3、工程总承包项目各相关方职责与工作界面;
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及管控要点;
5、工程总承包项目决策阶段的管理(包括招标管理);
6、工程总承包项目启动、策划阶段管控要点;
7、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管控要点;
8、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阶段的管控要点;
9、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试运行阶段的管控要点;
10、工程总承包项目收尾及关闭、移交阶段的管理;
11、联合体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风险应对;
12、工程总承包相关问题解答
(三)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常见问题解析及法律风险管控实务
1、项目立项可研批复阶段的工程总承包发包可否允许;
2、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可否直接发包;
3、工程总承包商的资质要求能否放宽;
4、工程总承包能否采用固定总价之外的计价方式;
5、前期设计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6、邀约与承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理解与作用;
7、子公司、分公司使用母公司资质投标法律责任认定;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工程合同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效力的认定及法律原则;
9、EPC项目竣工结算管控引导下的招投标策划;
10、工程量清单错误责任归属;
11、中标价外设置优惠条件法律效力认定;
12、EPC项目招标案例分析。
(四)工程总承包合同核心风险识别与防范
1、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风险分配;
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联合体合同的起草;
3、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的适用;
4、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核心风险识别与防范;
5、EPC总承包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难点;
6、工程总承包招标与投标、中标后开工前合同条款审核;
7、合同谈判策略及风险关注要点;
8、发包、专业发包、分包阶段合同风险识别防范;
9、EPC履约工期风险和风险控制;
10、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变更、索赔技巧与风险控制;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1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实施典型案例分析。
(五)EPC工程索赔重点与难点应对
1、工程索赔的合法性基础;
2、工程索赔与概算控制机制安排;
3、可能引发索赔的十五个亮点;
4、十六项能够佐证索赔事件发生的证据固定;
5、构成索赔证据链关键要素;
6、突发性索赔谈判“敞口”的运用;
7、预案索赔设计构思;
8、索赔额在工程结算中的运用;
9、索赔过程中反索赔的防范关键点。
(六)EPC工程范围确定依据
1、“估算控概算、概算控预算”原则在EPC项目中的适用;
2、估算价、预算价、概算价、拦标价、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决算价在EPC合同体系中的作用与效力;
3、EPC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约定不明结算规则;
4、竣工图中未反映的工程变更确定方式;
5、EPC合同工程范围之外工程确定原则;
6、EPC项目结算超概算部分合法性认定原则及救济方式;
7、业主单位防范EPC总包超概算措施安排;
8、EPC合同终止工程范围、内容界定方式与救济。
(七)EPC工程结算要点及实践
1、建设工程结算新规则;
2、工程结算、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的区别;
3、期中结算法律性质分析;
4、竣工结算所涉内容界定;
5、工程结算所依据的法律性文件甄别与把控;
6、尚未进行工程结算,业主已经使用建筑物应对策略;
7、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工程款结算责任承担;
8、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工程结算依据确定原则;
9、“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司法原则在工程竣工结算中的运用。
(八)EPC工程结算计量实务
1、竣工图与合同清单冲突结算依据的认定;
2、竣工图与工程现场实物不同结算依据认定;
3、工程签证单代签法律效力的认定;
4、工程签证单拒签的救济方法;
5、工程量确认法律性文件梳理;
6、工程量变更突破概算应对方式;
7、工程变更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8、承包商拒绝工程变更法律安排。
(九)全过程工程咨询介绍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解读;
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
3、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
4、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组织;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
6、项目决策阶段的咨询服务;
7、勘察设计阶段的咨询服务;
8、招标采购阶段的咨询服务
9、工程施工阶段的咨询服务;
10、竣工验收阶段的咨询服务;
11、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的咨询服务;
12、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数字化管理。
(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解读
1、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合同条件关于:一般规定、委托人、咨询人、服务要求和服务成果、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服务费用和支付、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知识产权、保险、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等规定解读。
3、专用合同条件关于:服务要求和服务成果、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服务费用和支付、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以及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
课程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公司、总承包公司、设计院、成套设备公司、国际招标
备注
课程费用:2980元/人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