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法”要“稽查”背景下:建筑业劳务+发票+利...课程特色与背景
金税四期上线后,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已取得重要进展;2023年,已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2024年,将是税务“高频”稽查的验收之年,有“违法”要“稽查”;为2025年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在这种高态势的税务监管体系下,建筑企业老板、财务人员,又该如何思考与规范企业财税管理呢?
本次特开设《有“违法”要“稽查”背景下,建筑业劳务+发票+利润+公司法47个稽查风险点及应对策略!》的风险防控与规范提升课程,但愿该课程能对您的企业有所帮助。
课程大纲
模块一:“大数据智能查税”下,建筑企业(劳务)13大税务稽查案例剖析
一、未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指标【未取得材料发票】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二、往来款项占资产总值比例偏高【预收款工程款、应付货款金额大】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三、借款合同印花税申报异常【银行贷款印花税申报错误】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四、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较上年同期异常【会计利润与所得税异常】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五、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风险指标【员工工资与社平工资一致】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六、扣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偏低风险指标【劳务人员未进行申报】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七、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较行业平均值异常【挂靠企业多年没利润】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八、印花税计税依据与电子底账、防伪税控系统发票开具及接收金额异常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九、房产税计税依据偏低【有房产,无税金】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十、增值税税负率较行业平均值异常【增值税申报错误】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十一、其他费用占比偏高【咨询费、服务费、会议费过高】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十二、业务招待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增【餐费金额大】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十三、增值税税负率较上年同期异常
1、税务稽查案例介绍
2、分析
3、应对策略
模块二:建筑行业(劳务)“涉税行政处罚”10大稽查案例剖析
一、建筑行业(劳务)涉税业务,稽查程序与追征期限
1、哪种情形税款追征期为“3”年?【税务机关责任】
2、哪种情形税款追征期为“3”年?【纳税人责任】
3、哪种情形税款追征期为“5”年?【未申报纳税】
4、哪种情形税款追征期为“无限期”?
5、“欠缴税款”的追征期限为“无限期”!
6、“房产税”是否有“追征期限”的规定?
7、“行政处罚”是否有“追征期限”的规定?
8、“税收滞纳金”能否超过“应纳税款金额”?
二、建筑业税务稽查“零风险”稽查遵循的“三大合一”原则
1、三证统一:法律凭证、会计凭证、税务凭证
【案例剖析:开票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无税收风险的“三证合一”剖析】
【案例剖析:工程计价方法与工程价款结算无税收风险的“三证合一”剖析】
2、三价合一:合同价、决算价、发票价
【案例剖析:甲供材工程结算无税收风险的“三价统一”分析】
3、四流合一: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物流(劳务流)
【案例剖析:建筑企业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规避税收风险的“四流合一”】
三、建筑业税务稽查“零风险”管理之策
1、顶层设计:企业股权布局控税策略
【案例分析:建筑企业挂靠利润合法提取的股权布局控税设计分析】
【案例分析:自然人提取公司未分配利润的股权布局控税设计分析】
2、业财税法融合控税策略
【案例分析: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分析】
【案例分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报酬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分析】
模块三:建筑行业(劳务)24个 “高危风险”涉税事项遗留问题处理
01、建筑企业账上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永远收不回)的化解之策;
02、建筑企业账上“未分配利润”虚高的防控之策;
03、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制的农民工、项目经理个税和社保费用的处理
04、建筑企业设立农民工专户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的“财税法风险”管控之策
05、建筑企业“甲供工程”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与工程计价的协调管理之策;
06、异地施工建筑企业没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税款的税务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07、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提取挂靠利润的财税痛点及其化解之策
08、资质低挂靠资质高企业提取利润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09、建筑行业中工伤赔偿的高危风险及损失责任主体的认定处理
10、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包工头提取利润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1、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2、公转私、私转私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3、建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给老板、股东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4、建筑企业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5、建筑行业中“债权债务转让抵消”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6、“以房抵工程款”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7、建筑工程结算中各类扣款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8、建筑行业农民工个税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19、建筑行业发票开具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20、建筑企业年末“预收账款”余额大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21、建筑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不一致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22、建筑企业“库存现金”余额大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2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工资总额申报不一致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2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与社保费用申报表中工资总额不一致的财税风险及其化解之策
模块四:新《公司法》执行,建筑企业(劳务)经营风险防控!
第一章 总则
【学习点】新增公司的名称受法律保护规定
【学习点】明确了法定代表人担任的范围
【学习点】明确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的后果承担主体
【学习点】新增公司社会责任条款
【学习点】强化股东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途径
【学习点】明确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与表决的法律效力
【学习点】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学习点】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被法院宣告无效、撤销或不成立的,善意相对人不受影响
第二章 公司登记
【学习点】明确电子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法律效力
【学习点】明确公司登记的事项及法律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学习点】公司变更登记应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学习点】法定代表人变更,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学习点】新增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条款
【学习点】明确公司筹备期股东的责任划分
【学习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从认缴改为实缴,并规定五年内缴足
【学习点】新增股权、债权出资方式
【学习点】股东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学习点】董事会有催缴股东出资的义务,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学习点】股东未出资部分,不享有股权(失权制度)
【学习点】新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规定
【学习点】债权人有权股东要求提前认缴出资
【学习点】完善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学习点】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凭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第二节 组织机构
【学习点】三百人以上公司,应有职工董事
【学习点】 新增审计委员会单层治理结构
【学习点】自公司收到辞职信起,董事即辞职
【学习点】明确特殊情况下董事应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无正当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
【学习点】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和高管提交职务报告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学习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学习点】新增已转让股权股东的后续责任
【学习点】公司出现回购股权的情况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学习点】新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全额缴纳股款规定
第二节 股东会
【学习点】完善了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程序
【学习点】可以对股东会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股份比例由3%降低到1%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学习点】新增上市公司对股东、实控人信息的披露要求,禁止违规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学习点】新增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学习点】一定条件下,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学习点】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
【学习点】新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规定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学习点】新增利润分配的法定期限
【学习点】新增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规定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学习点】同比减资和定向减资
【学习点】新增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利润的规定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学习点】新增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及注销后股东责任
第十三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学习点】新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虚假登记的处罚
第十五章 附则
问题答疑
课程主讲
马老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筹划师、成本分析师。
课程对象
1、建筑企业、房产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包人、项目挂靠人
2、建筑企业,房产公司的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劳资专管员、
3、建筑企业、房产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负责人事管理的人员;
4、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财税咨询公司人员;
备注
【培训费用】4800元/人,(费用包含讲师费、场地费、茶歇、印刷费、咨询费等;午餐自理。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通知发送后自行确定交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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