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课程特色与背景
重大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合同司法解释》)已于2023年12月正式实施!《新合同司法解释》针对合同运用管理和法院诉讼实践中的大量疑难问题,规定了合同订立、效力、保全、违约责任等诸多问题,从而对国企法务、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指南》等文件,又提出要建立“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平台”、要构建“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一体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要“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实践中如何厘清法务、合规管理、内控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如何有效整合风险监督资源,提升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呢?为此,特举办“最新《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暨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民法典新合同司法解释》下国企合同管理与操作实务
1、《新合同司法解释》一般规定:如何确定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责任?怎么解释?什么是合同规则中的“交易习惯”?
2、《新合同司法解释》合同的订立: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究竟怎么区分?招投标和签约怎么理解?格式条款在签署的合同中就一定算数吗?
3、《新合同司法解释》合同的效力:阴阳合同怎么判断?如何处理?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新处理规则有哪些?
4、《新合同司法解释》合同的履行:以物抵债都有效吗?情势变更制度的新规则是什么?
5、《新合同司法解释》合同的保全:三角债、连还债如何解决?能直接起诉、受偿吗?约定的仲裁协议是否具有当然的约束力?
6、《新合同司法解释》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受让合同债权要注意什么法律风险?债务加入和担保保证制度是相同的吗?
7、《新合同司法解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一方有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抵销、结算的新规则是什么?
8、《新合同司法解释》违约责任:如何理解合同中的“惩罚”违约当事人?过高违约金可以调低吗?如何计算、判断?
第二部分: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实务
1、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现状调研及建设实施方案;
2、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风险管控矩阵;
3、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组织与职责调整;
4、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流程/机制的升级改造;
5、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制度/手册的整合汇编。
第三部分: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实务
1、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本质;
2、风险数据库的更新和风险监测与跟踪表;
3、制度条款与流程设置如何适应风险变化;
4、内控管理手册的结构、作用及其制作;
5、风险合规管理手册的结构、作用及其制作。
第四部分: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全流程与操作实务
1、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优化:从合规委员会到合规管理员;
2、合规风险三道防线设置:业务及职能部门的合规职责;
3、合规义务及要求入岗位:岗位合规职责清单;
4、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如何分类与分级;
5、专项合规管理指南的制作:定位、结构与内容;
6、合规管控流程体系的设计:事前、事中、事后;
7、合规管控措施入流程:流程管控清单;
8、合规管控流程与内控体系的融合:内控流程视角下的合规控制;
9、合规管控流程的机制化:如何进行日常的合规管理活动;
10、合规、内控、风险管理的协同:体系统筹与措施融合。
课程主讲
课程对象
各单位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法务审计部、审计监察部、纪检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合规管理部、法务/风险合规部、风险控制部/管理部、董(监)事会、招标采购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备注
课程费用:3980元/人(含培训、师资、场地、资料)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