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会计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专题班课程特色与背景
课程背景
随着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的全面实施,宣告了会计领域走进了新时代,所有的会计人都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财政部颁布的新报表体系更是焕然一新,报表巨变与新准则改革密切相关,租赁、持有待售、政府补助等新准则变化多多,新收入准则更是会计实务的大革命。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以及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理念的变化,对每个财务人员都是巨大的头脑风暴,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与以往任何时期都不一样,其影响面覆盖到全部行业,所有企业无一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都需要进行梳理,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规范,无疑财务人员面临着财务管控升级与财务人职业判断危机的新形势。新租赁准则的核算模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对承租人的四张主表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伴随会计改革必然导致税会差异和税务处理新变化,并直接影响纳税申报,涉税风险无处不在。为了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及时领悟会计最新改革的精髓,深刻理解报表变化的要点,精准把握新收入准则对各个行业的影响,全面分析会计改革产生的新的涉税风险点,特此举办由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即扬州税院)资深会计教授、财税实战派专家赵建华主讲的“新会计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分析及其纳税调整”实战培训课程,此次培训将对最新会计改革的实务操作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是对新收入新租赁准则和新报表的实操要领运用大量实务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并将会计处理与涉税处理紧密结合,帮助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会计新政的实际操作水准,及时有效的防范涉税风险。
课程收益
1.全面把握新报表的重要变化和操作要点;
2.深刻理解新收入准则在各行业运用的要领,解析新的税会差异以及纳税调整;
3.准确解读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4.及时解决涉税处理与风险防范;
5.设计实施方案,及时运用合法、有效的会计和税收策略。
课程大纲
第一节:收入准则大风暴
——奶茶店往往这样促销,顾客喝第一杯每杯10元,如果续杯则每杯5元,那么老收入准则理所当然的分两次确认收入10元和5元。但是新收入准则却认为销售
的第一杯存在两个履约义务,需要确认两项收入,即销售第一杯的收入,以及续约
选择权的收入。新收入准则已经彻底颠覆了原来收入确认的理念和规定,过去掌握
的方法武功尽废,每个行业都受影响,无一企业能够幸免。我们将对新变化的每个
步骤、受影响的每个行业运用大量实务案例进行详尽解析,总有一款适合您!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1.收入确认模型的根本改变
⑴ 将现行的收入与建造合同两个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⑵ 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即收入的确认
说明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新的税会差异形成了!
2.收入确认具体应用全方位的变化
二、新收入准则的精髓 —“五步法”模型深度解析
1.第一步: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现在确认收入时,合同变得空前重要。财务人员不仅仅要懂会计,还要懂合同,要
参与合同的制定了!
2.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学会正确分拆单项履约义务,才能合理承担增值税税负,财务人员又要懂经营,懂
商业惯例、行业特征了!老师会列举各个行业手把手的教会你。
3.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影响交易价格有四大因素: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和应付客户对价。
每个因素都会导致收入确认的金额跟以往不一样了,过去按发票价确认收入的老观
念不灵了。
4.第四步:合同交易价格的分摊
知道什么叫单独售价吗?新收入准则要用上。
5.第五步:确认收入 — 在履约义务完成时
义务怎样履行,收入就怎样确认!这句话从没听说过吧?但它现在是收入确认的最根本原则、最高指示!
三、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这是两个新概念,也是两个新的一级科目哦!“工程施工”科目废了,销售佣金不
能直接计销售费用了。
四、特定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规定
1.客户有退货权的销售业务处理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3.多方交易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识别与处理
4.客户有额外选择权的销售业务处理
5.涉及知识产权许可的销售业务处理
6.售后回购销售业务处理
7.客户有未行使合同权利的销售业务处理
8.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处理
每个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都是填补会计规定空白,或者修改过去做账方法错误的
的!再遇到类似的业务,你将信心满满!
第二节:租赁准则新模型
——假定你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进价值500万的设备,租期3年,每年支付租金50万,那么这项资产按老租赁准则是不入账的,每年只需要核算租金费用。但是新租赁准则却要求将这台设备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核算“租赁负债”。原来新租赁准则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了,即使是经营租赁取得的资产也将要进账进表。是不是变化巨大?将直接影响资产负债率!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确认和初始计量
⑴ 确认: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个规定要了亲命了,哪怕
是经营租赁取得的,资产负债都得入账,我的天哪,资产负债率咋办?
⑵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四大内容。租赁负债要对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进行初始计量。亲们请注意是
现值计量,现值啊!还要啥叫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⑴ 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⑵ 承租人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经营租赁形式租入的资产也得折旧了,税局会认可
吗?当然不会,只让你扣租金的,纳税调整去吧,而且是在整个租赁期内年年调!
⑶ 承租人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这个
也要提取减值准备金啊!
⑷ 承租人应当按照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租赁负债得算利息,税局会认可吗?当然不会,纳税调整去吧,而且是在整个租赁期内年年调!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⑴ 短期租赁,是指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⑵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对于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呵呵,新准则终于开了道缝,允许进行简化处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筹划呢?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的租赁分类
⑴ 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哦,出租人还是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滴。
⑵ 一项租赁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那我们
就要知道什么是实质上为融资租赁,原来还是五大情形。
2.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⑴ 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好像跟过
去一样,但是增加不少新概念和新规定了。
3.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⑴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
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⑵ 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
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好心的提醒你一下,新准则的初始直接费用跟现行准则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⑶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出租人、出租人都折旧!
第三节:报表内容大变样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化
1.新增“持 有待售资产”项目、“持有待售负债”项目;
2.新增“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二、利润表主要变化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2.新增“其他收益”项目
3.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4.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还有更多变化在等着你!
课程主讲
赵建华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税院)涉税会计教研中心主任、资深教授,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局长班、处级干部班以及各种高层次业务骨干培训班以及企业财务主管的会计教学,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先后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首批名师和全国税务系统五星级税务培训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知名财经高校客座讲师以及多家大型财税培训机构的特聘师资;先后到日本税务大学、台湾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学术交流,多年来在财经类杂志发表了40多篇学术论文,并主编或参编了多本会计教材。
课程对象
企业 CFO、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税人员、主管会计等涉税管理部门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财税咨询机构等税务专业人士。
备注
课程费用:23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咨询、发票等)。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