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高手分享出纳对票据的处理的几种方法 出纳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时常遇到各种票据,下面就来看看对票据该如何处理吧。
(一)收受票据应注意事项
1.凡与业务无关的票据不得收受。
2.如非本人票据应请客户亲自背书,如属指名票据应请抬头人加盖印章。
3.收受的票据面额较应缴纳款项为多时,在未兑现以前不得找还,其差额应兑现以暂收款项科目处理后退还。
4.营业部门各经办员(包括外勤职员及出纳员)收到票据时,应立即在票据左上角画横线二道,并在收入传票摘要栏注明收票日期、票据号码、付款行库、金额及到期日。
(二)收受本埠即期票据的处理
凡出纳员收入本埠即期的票据,应即日提出交换并在收入会票摘要栏加盖一交&二交戳记,如当日不及交换者,应在收入传票摘要栏加盖交换戳记,以使经办员作为填注有关账簿的依据,以防止舞弊。
出纳员收入的票据提出兑现或经交换被退票时,应查验该票据是否由本公司提出,退票理由是否充足,经验明确实后,应立即联络经办员以最迅速的方法,通知顾客前来办理退票手续。
出纳员收受的即期票据,应立即登记在票据明细表并在存入行存时加以注明行库类别,以于必要时与行库对账。
(三)应收票据的处理
出纳收受应收票据时,应按到期日顺序妥为保管票据(外埠的票据应分开保管及时提出代收),并根据应收票据明细表,按到期日分别列在应收票据备查簿,所保管的票据张数,金额应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记载相符。
2.应收票据到期,出纳应检出该日期票据与应收票备查簿的记载核对无误后存入行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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