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律风险防范操作...课程特色与背景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中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较低,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居高不下。加强合同订立,通过合理、充分的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尤其是合同审查尤为必要。然而,从合同草拟、签订、审查、谈判、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均离不开企业法务人员的法律意见,同时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2021年《民法典·合同编》新法律法规实施下,合同审查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合格?实务中的合同案例,对合同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应当如何约定?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确保企业的健康和安全,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意义重大。
因此为了配合《民法典·合同编》法条的实施,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分别在全国各地继续举办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律风险防范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为您整合合同管理、审查、订立与合同的履行,分析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要点。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大纲
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下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立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争议问题
1、合同法与债法总则的关系 2、完善合同订立规则
3、关于合同效力 4、谈判中的允诺能否视为合同条款
5、完善合同履行制度 6、确认情事变更制度
7、完善合同解除制度 8、完善违约责任规则
(二)《民法典·合同编》“分则”部分重点难点问题
1、典型合同的类型设置问题 2、典型合同的编排顺序问题
3、典型合同的民商定性问题 4、关于典型合同的设置标准问题
5、典型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 6、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7、保证合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8、保理合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民法典·合同编》下合同制作、审查与谈判重点
1、为什么要制作合同 2、合同制作的核心难题
3、合同制作的法律作业性质 4、如何将合同法改为合同
5、合同制作与审查基本功 6、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
7、交易结构与合同设计 8、合同类型、当事人和合同语言
专题二:国有企业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你有资格吗?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2、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3、一 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4、口头合同是合同吗?──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5、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6、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7、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8、谁签字有效?──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二)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
1.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3.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4. 人生全是套路──合同陷阱的识别与风险的防范
(三)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
1、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4、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5、“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6、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四)合同的违约责任
1、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2、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3、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4、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五)合同的主要条款解读和分析说明及如何规避风险
1、合同的主要条款和附属条款的要求和区别
2、合同特定条款的要求和限制
3、检验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的三条标准
4、合同其他条款详解与分析说明
5、合同的支付条款的识别与陷阱防范
课程主讲
拟请授课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孙 强、贺绍奇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董万程
中企协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客座教授、合同法实务专家 曾跃林、刘 斌
(因不可预见因素,授课导师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课程对象
综合部、法律事务部、法律合规部、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风险合规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察部、招投标、采购等相关人员。
备注
课程费用:
A类收费:2980元/人(含培训、师资、场地、资料等费用);
B类收费:3860元/人(含培训、师资、场地、资料、证书等费用)。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