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中华学习网 >> 公开课>> 人力资源 >> 2021最新企业劳资法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2021最新企业劳资法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 开课地点:广州
  • 学习费用:2800元
  • 学制:2天

课程背景

你知道

——劳动者入职身份可能潜在的风险是什么?

——如何应对劳动者应聘期间/入职之后提供虚假资料/履历的风险?

——劳动合同签订中的10大坑爹事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职工名册吗?否则有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者因为事假/病假等原因延长试用期的法律实务有哪些?

——防止出现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条基本措施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已包含加班费”是否有效?

——年终奖发放的争议焦点及法律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自动终止”是否有效?

——如何权衡合同期与培训服务期的轻重缓急并有效应对违约金的支付问题?

——何谓违纪违规处罚6个坑?

——《员工手册》中常见的10大员工签字也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实践中HR常见的九个解除合同误区是什么?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否低于法定标准?

——如何发放产假工资?

——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不能认定工伤的9种情形有哪些?

——员工患新冠肺炎的8种情形,能否算工伤?

——合法调岗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如何做到单方面的调岗调薪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疫情期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提示及操作指引是什么?

——疫情之下,企业和劳动者如何实现“双赢”?

——劳动者不辞职而别的,可否视为其以默示行为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员工以自残、自杀、跳楼等方式威胁企业时如何应对?

    以上HR必备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点,将由知名《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知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以期站在法律法规的最前沿,不但为企业提供前瞻性的风控思想,同时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课程收益

    1.帮助学员前瞻性地把握《劳动合同法》的时代脉搏,更有针对性地掌握劳动争议中的法律法规要点,以期立竿见影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2.带领学员对最新十大劳动争议疑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解析,理顺劳动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内在逻辑关系,帮助学员培养预测劳动用工风险的思维习惯

3.通过案例分析,提升学员实操能力,检验学员学习效果,使其掌握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的实战技能技巧

    4.通过学习,使学员能够在短期内掌握劳动合同管理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拓展学员视野,提高其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招聘入职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劳动者入职身份可能潜在的风险

2、员工入职提供虚假学历的法律责任

3、如何规避危害巨大的“应聘欺诈”?

4、员工伪造学历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已发放的工资要扣回吗?

5、新员工入职第一年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6、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体检,有权保留或查阅体检报告吗?

7、《入职通知书》发出后用人单位能否取消?

8、用人单位一定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吗?

9、劳动者应聘期间/入职之后提供虚假资料/履历的风险应对

1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入职后唯一有效通讯送达地址的约定

(案例一、二)

第二章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处罚的6个问题

2、如何与“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签订用工合同?

3、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4、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5、未签劳动合同但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的例外案例

6、电子劳动合同怎样签才有效?

7、劳动合同签订中的10大坑爹事件

8、制式劳动合同中没有但又极其必要的约定条款

9、完美劳动合同13香

10、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职工名册吗?否则有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三、四)

第三章 试用期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试用期期限与试用期3铁律

2、不得约定试用期的7种情形——

3、劳动者因为事假/病假等原因延长试用期的法律实务

4、“无薪试岗”的风险

5、试用期常见问题12问

6、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8种法定情形

7、如何撰写《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

8、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9、防止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条基本措施

10、态度、一般态度与工作满意度

(案例五、六)

第四章 加班费、年终奖、津贴与补贴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工资?

2、劳动合同解除前未正常上班,如何计算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工资支付法律风险控制9大要点

4、加班工资/年假/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基数一致吗?

5、员工拒绝加班,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6、企业不得安排加班的若干情形

7、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已包含加班费”是否有效?

8、如何防范高管加班工资风险?

9、加班与值班的区别

10、年终奖发放的争议焦点及法律风险防控

(案例七、八)

第五章 保密、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除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人员签了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2、“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自动终止”是否有效?

3、竞业限制必须通过协议约定么?

4、保密跟竞业限制一样必须签协议吗?

5、竞业限制常见问题10问

6、把工资的一部分作为竞业补偿是否有效?以期权方式支付呢?

7、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企业是否必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8、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9、竞业限制实务建议

10、如何权衡合同期与培训服务期的轻重缓急并有效应对违约金的支付问题?

(案例九、十)

第六章 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规章制度应当如何制订?

2、如何实现协商规章制度的程序?

3、规章制度公示告知的8种方式

4、从累计处分上升为解除劳动合同看规章制度处罚规则的设计

5、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流程

6、违纪违规处罚6个坑

7、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8、劳动者嫖娼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9、为何解除在外兼职的员工单位反倒赔了40万?

10、《员工手册》中常见的10大员工签字也无效的条款

(案例十一、十二)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医疗期”如何顺延?

2、员工不予配合时,用人单位如何有效向员工送达处分决定书?

3、实践中HR常见的九个解除合同误区

4、能否做到零赔偿,劳动仲裁员的思路是这样子的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0例

6、真正的停工停产认定及工资支付原则

7、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员,真就那么难吗?

8、如何有效地评估绩效以及处理低绩效员工?

9、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否低于法定标准?

10、劳动者胜诉比例几乎100%的10类案件

(案例十三、十四)

第八章 产假、生育津贴与“三期”女职工的管理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2、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3、违反女职工劳动禁忌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4、“三期”期间必须享受的假期有哪些?

5、你可能不知道的假期规定和待遇

6、如何发放产假工资?

7、“三期”期间工资怎么发?

8、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的后果

9、生育津贴的计算与支付

10、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认定与合同解除

(案例十五、十六)

第九章 工伤保险法律实务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2、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3、不能认定工伤的9种情形

4、工伤费用

5、工伤停工留薪期的12个法律问题

6、上班时间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

7、争议工伤6种

8、工伤处理的全部程序指引

9、详解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10、员工患新冠肺炎的8种情形,能否算工伤?

(案例十七、十八)

第十章 调岗调薪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双方协商调岗调薪的相关法律依据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法律依据

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常见调岗情形

4、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情形

5、合法调岗的前提条件

6、最高院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必须同时具备的6个法定情形

7、正确合理调岗的基本原则

8、各地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

9、如何做到单方面的调岗调薪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10、调岗劳动争议常见问题解析

(案例十九、二十)

第十一章 疫情期间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疫情期间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降薪是否有效?

2、疫情期间劳动者拒不复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3、疫情期间不经报备私自出京,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公司能否进行经济性裁员?

5、防疫期间,单位可以和员工“中止”劳动合同吗?

6、对疫情防控期间“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的理解

7、疫情下的停工停产企业的4大注意事项

8、疫情期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提示及操作指引

9、疫情之下,企业和劳动者如何实现“双赢”?

10、北京市10大新冠肺炎疫情仲裁典型案例

(案例二十一、二十二)

第十二章 2021最新《民法典》下的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企业处理员工死亡事宜时,应该找谁谈?

2、劳动者不辞职而别的,可否视为其以默示行为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3、企业如何妥善处理失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4、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入职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5、员工以自残、自杀、跳楼等方式威胁企业时如何应对?

6、用人单位及员工的名誉权、荣誉权保护问题

7、哪些行为会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8、如何界定员工有“不当行为”?

9、“不当得利”规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

10、“自甘风险”规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

(案例二十三、二十四)

课程主讲

    毕春秋

    专注于劳动法与心理分析

    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

    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

    员工心理健康管理(EAP咨询)

    毕春秋:1968年出生于贵州毕节市,48岁,常住深圳。毕业于贵州毕节学院外国语系英语专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心理系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学硕士),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EAP专业人士,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深圳龙岗社区学院管理心理学客座教授,大律师网络律师行合伙人,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特聘劳动法专家。

    1991-1995 台资邯泰鞋业集团(12000人)  人力行政专员/主任

    1995-1998 云南金不换集团(制药,国企)  人力行政经理兼总裁助理

    1998-2000 美资宏高电子集团(5000余人)  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

    2000-2014 中南集团(香港著名企业,两万余人,国内十数家分公司及子公司,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集团法务高级经理(总监级)

    2014-至今 中南集团  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总监级) 高级培训师

    毕春秋老师长期从事人力资源/行政/法务管理/心理学应用等工作25年,服务企业涉及台资、港资、美资及国有企业,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及运作,对企业各发展阶段及其转型期所面临的管理症结有深刻认识,视野开阔。任职期间,先后担任过人力资源高级经理、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为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劳动法特聘专家,大律师网络律师行合伙人;长期致力于员工关系及企业法务管理研究,是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劳动法实战型专家。毕春秋老师在任职大型外资企业集团的16年间,处理各种涉及劳资纠纷的案件近500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企业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280余万元,胜诉率90%以上。

    毕春秋老师在企业法务管理中专注于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与研究,尤其擅长如下精品课程的讲授:《<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实务》、《劳动合同解除技巧——五阶段、三沟通与心理分析技术》等。此外,作为科班出身、且长期从事员工心理健康管理的毕春秋老师,还擅长于讲授如下课程:《心理学在HR管理中的应用》《阳光心态》《压力与情绪管理》、《泛90员工管理,如何从“心”开始》、《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学技巧运用》等。

    授课特点

    1.有的放矢——针对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所出现的高频法律风险,或学员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心理压力、情绪障碍等,结合丰富的现实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款或心理学理论赋予生动活泼的实际内涵,逐一予以详细讲解,以期学员能够抓大放小,避免舍本逐末。

    

    2.注重实效——针对学员的在职特点以及企业形态的差异,从点到线,由线及面,立体地展现了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经纬交集,或学员自身的心理健康现实问题,从而不失要点、重点和难点地分析讲解,确保在理论框架下有效解决差异性的实际问题。

    3.融会贯通——利用自身在管理学和心理学专业上的优势,以及20余年法务及心理学应用方面的实操经验,纵横捭阖、剖析人性;解读法律、贯穿管理;力求授课内容的清晰、条理、逻辑、人性化;寓教于乐,教学相长;令人理解通透、记忆深刻。

    服务客户

    美的集团、海亮集团、农夫山泉、深圳市源磊科技集团、吉阳智云科技、林百朋包装、惠科股份、深圳诗普琳珠宝、兴飞科技、广东省联泰集团、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硕诺科技集团、深圳市祈飞科技、安普尔科技、深圳市美力高集团、华侨城集团、深圳市博家琴行、大凡珠宝、广田集团、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洲置业、深圳市越航物流有限公司、深圳科宏健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富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德升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厦门香江塑化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倩皮具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光距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中国平安保险、中外运、朗科智能电气股份集团、华茂电子集团、深圳森源酒店家具集团、广东建星控股集团、邯泰鞋业集团、福永骏达制造集团、香港冠丽玩具集团、云南金不换集团、东莞市众茂五金集团、郭氏宏高电子塑胶等。

课程对象

HR/主管/经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法务人员;员工关系管理者、企业调解人员、工会成员等

备注

课程费用:2800元/人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

在线报名(提交表单后,我们将尽快联系您)
课程名称:
姓名: *
手机: *

全国公开课报名咨询热线
400-061-6586

热门高校分类

快速报名

课程名称:
姓名:
手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