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较高的经济理论水平以及管理水平,具有坚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践,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经济分析方法和技术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并能及时高效地处理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2、能够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在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从事经济政策研究和经济管理工作,在金融、财政、贸易等实际经济部门和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经济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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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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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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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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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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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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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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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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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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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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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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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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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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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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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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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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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创新网络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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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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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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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前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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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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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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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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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微观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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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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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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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宏观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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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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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计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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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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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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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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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方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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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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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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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修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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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济学(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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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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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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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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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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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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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学(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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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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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经济学(货币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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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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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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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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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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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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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学(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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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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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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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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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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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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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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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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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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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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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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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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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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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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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预测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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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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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学院不定期邀请湖南大学国际贸易学方向名师为学员讲授核心课程,达到优质师资力量配置最大化;学员课余可参加教务中心组织的线上沙龙活动、名师讲座,融入湖南大学全球校友网络,结校友,获高端人脉资源。
招生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
2、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满三年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制学费
收费标准
报名费 200 元,学费 16000 元,教材费 2000 元,学位申请费 8000 元;学费、教材费、管理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培养方式
1、学习时间:2-4 年,周末上课,每月 2-3 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2、上课地点:湖南理工学院。
汇款信息
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工作日可刷卡,每周二下午除外)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号:1901 0082 0901 4408 107
开户行:长沙市工商银行枫林支行
汇款用途:经贸学院同等学力课程**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结业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发放课程结业证。
2、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后,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