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她不仅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拥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授权,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
课程设置
附:主修课程设置(本课程表为上年度法学硕士培养课程方案,每年度课程可能依据湖南大学法学硕士培养课程体系有更新调整,以实际安排的新课程为准)
课程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
3 | 基础英语 | 3 | |
4 | 法学规范研究方法 | 3 | |
5 |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 3 | |
6 | 法学论文写作 | 2 | |
7 | 现代法理学专题 | 3 | |
8 | 法学前沿 | 2 | |
9 | 宪法学专题 | 3 | |
10 | 中国刑法总论 | 3 | |
11 | 民法总论 | 2 | |
12 | 经济法基础理论 | 2 | |
13 | 行政法专题 | 3 | |
14 | 中国法制史 | 2 | |
15 | 研究生创新网络课程 | 1 | 论文阶段 |
16 | 研究生创业网络课程 | 1 | 论文阶段 |
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
招生对象
※ 培养对象 ※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 培养目标 ※
在职攻读法学专业主要面向政法部门、法律实际工作者、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
学制学费
※ 学习年限及收费 ※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四、收费标准:第一阶段:学费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8000元。
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汇款信息
汇款信息
结业证书
※ 颁发证书 ※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法学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