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她不仅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拥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授权,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
课程设置
附:主修课程设置
课程序号 | 课程名称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3 | 基础英语 |
4 | 研究生创新网络课程 |
5 | 公共管理学前沿 |
6 | 公共政策分析 |
7 | 管理学研究方法 |
8 | 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
9 | 公共经济学 |
10 | 电子政务 |
11 | 廉洁政府建设研究 |
12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与管理 |
13 | 城市发展与管理 |
14 | 非营利组织经营管理 |
15 | 行政法专题研究 |
16 | 公务员制度研究 |
说明:此表为上年度公共管理专业所开课程,每年度课程可能依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有所调整,以实际安排的新课程为准。
师资力量
招生对象
※培养对象※
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高层次管理精英。
※培养目标※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专业主要面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组织、事业单位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任高层次公共管理工作要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高级管理人才。
学制学费
※学习年限及收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1、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二、收费标准:第一阶段:学费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8000元。
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课程培养方式※
一、课堂集中面授;
二、学制:两年 长沙 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2~3次课程。
汇款信息
结业证书
※颁发证书※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公共管理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