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专业培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在国家宏观调控、市场规则、国家投资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创造精神的法律专门人才; 2、通过学习使学员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本专业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经济法学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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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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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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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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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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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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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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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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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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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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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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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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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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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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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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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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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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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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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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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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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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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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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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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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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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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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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工程建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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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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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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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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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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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与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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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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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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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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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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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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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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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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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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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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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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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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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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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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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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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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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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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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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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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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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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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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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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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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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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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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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与公司治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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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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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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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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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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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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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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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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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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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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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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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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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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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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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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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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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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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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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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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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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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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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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师资雄厚--南开大学法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人,占教师总数的95%,高质量的教学团队为南开培养大批专业人才。
授课教师全部为南开大学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实战能力的资深教授。
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17年招收2014年及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3、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报名;
4、根据招生计划,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录取课程班学员,并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制学费
学习费用
1、课程班费用分两次缴纳,开学前缴纳两年学费20000元,申硕考试通过后收取10000元相关费用;
2、课程班学费不含学员参加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学习时间
本课程班学习期限为两年,利用周末时间学习
汇款信息
结业证书
1、学员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将由南开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学员学士学位满三年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取南开大学颁发的法学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