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教育部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课程设置
1 中高级微观经济学 2 中高级宏观经济学
3 计量经济学 4 金融经济学
5 产权理论 6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7 货币金融管理 8 证券市场与投资
师资力量
招生对象
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就近专业做出成绩。
获学士学位未满三年者,可先读经济研究院院高级培训班,符合条件注册后,所修学分及学费予以认定。
学制学费
学制:两年。
学费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按学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当年的学费标准交纳,均须一次性交清。课程学习阶段学费人民币12000元,论文答辩阶段12000元,书杂费另交。
汇款信息
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山东大学
账号:244206255768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备注:姓名+经济研究院
结业证书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