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民商法、经济法专业课程研修班。
课程设置
1. 民商法专业课程(17门):
中国特色社会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中国宪法学、民法总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规范、法学前言、物权法、债和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商法、婚姻法与继承法、劳动法、公司法、专业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知识产权法、刑法
2. 经济法专业课程(17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宪法学、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财税法、竞争法、金融法、企业法和公司法、法学前沿、消费者法、专业英语、规划和产业法
师资力量
招生对象
申请硕士学位须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大专学历,可参加研修班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学制学费
研修时间两年,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研修学费32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研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不转专业;学员因故不能坚持研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研修费。
汇款信息
(1)现场报名并缴费;
(2)汇款、转账:可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汇款人姓名+法学院学费”。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报名老师处备存。
结业证书
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