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在职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

地点长沙
费用16000元
学制2-4年
当前位置:首页>在职研>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在职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

应用经济学属于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学科涵盖金融学(含保险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与国防经济学等10个二级学科。旨在培养具有系统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理论及政策研究、经济运行分析与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
时间
备注
国考基础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春、秋
不计学分
学位基础课
公共
基础课
A1000001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春、秋
必修6学分
A1000002M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春、秋
A1000003M
基础英语
3
春、秋
学科门类基础课
A1025001M
中级计量经济学
2
春、秋
必修2学分
一级学科基础课
A1018002M
金融经济学
2
春、秋
至少修10学分
A1018003M
商业银行管理学Ⅱ
2
春、秋
A1025055M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
春、秋
A1025002M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
春、秋
A1025003M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2
春、秋
学位
方向课
A1018023M
国际经济学 ●
2
春、秋
 
A1025011M
产业经济学
2
春、秋
至少修14学分
A1025010M
区域经济学
2
春、秋
A1025024M
国际贸易学前沿专题
2
春、秋
A1025008M
发展经济学
2
春、秋
A1018009M
货币经济学(货币银行学)●
2
春、秋
A1025028M
财政学前沿专题(财政学)●
2
春、秋
A1025048M
税收筹划与税务风险控制
2
春、秋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90人,其中专任教师76人,教授29人,50%的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形成了一支包括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在内的优秀师资队伍;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门国家精品课程。学院具有长期开办研究生课程经验,在专业选择及教师选聘上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已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人员。

学制学费

1、学习时间:学习年限2-4年,周末上课,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2、报名费200元,学费16000元,教材费2000元,学位申请费8000元,学费与教材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  号:1901008209014408107 
开 户 行:长沙市工商银行岳麓山支行石佳冲分理处
汇款用途:经贸学院在职修读研究生课程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结业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联系我们

  • 联系人:程老师
  • 电话:400-061-6586
  • 邮箱:13121135903@qq.com
快速查询报考条件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您的学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