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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智: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接着,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2018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2018年4月2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提出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就业创业”的总要求,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通过壮大产业、培育主体、搭建平台、推进融合,支持和鼓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就业创业,努力形成创新促创业、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2018年4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提出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着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典型示范引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和体制机制创新,显著提升科技对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支撑水平。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对原法进行了修正,落实了“长久不变”和“三权分置”政策思路,保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从2003年施行以来首次大修。此次修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适应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这次修正有三个重要特点:

 

  一是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二是耕地承包期为30年,届满后再延长30年。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因此,修正案作出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三是维护进城农户和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为此,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对原法进行了修正,把村民委员会任期从三年延长到五年。

 

  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成效如下:

 

  第一,总体开局良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镇居民39251元,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14617元,实际增长6.6%。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27.7%,农村为30.1%。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28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全年粮食产量65789万吨,比上年减少371万吨,减产0.6%。从2014年以来,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粮食产量平稳。

 

  第二,农产品贸易稳中有增。2018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2168.1亿美元,同比增7.7%。其中,出口797.1亿美元,增5.5%;进口1371.0亿美元,增8.9%;贸易逆差573.8亿美元,增14.0%。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2018年大豆进口8803.1万吨,减7.9%;而食用植物油则进口808.7万吨,同比增8.9%。

 

  第三,“生态宜居”初见成效。已经形成非农产业带动型、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型、农业旅游业融合带动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型和种植结构优化带动型等多种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做表面文章。截至2016年底,在23027万农户中,10995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47.7%;9572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1.6%;2011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8.7%。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8339万户,占36.2%;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721万户,占3.1%;使用卫生旱厕的2859万户,占12.4%;使用普通旱厕的10639万户,占46.2%;无厕所的469万户,占2.0%。

 

  因为看得见、摸得着,大都从“村容整洁”着手,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我认为,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一些地方还为了村容村貌的整洁、美观,委托建筑设计机构设计统一的农房样式供村民选择。这些由城市建筑设计机构设计的农房一般带有欧式风格,并且强行推广,农民建房必须从中选择,这就造成一些农村建筑欧化现象泛滥,民族风格逐渐失去主导地位,实际上不伦不类。

 

  一些地方在小村并大村过程中强行让村民上楼,不仅增加了村民的生活成本,极端地区并村后最远的土地距离村庄远达10公里,这又增加了劳动成本。

 

  第二,引进资本下乡,大量流转土地。这样会带来很多隐患,因为资本下乡必然对土地非农化有所要求,此外,一般种养项目盈利水平很低,企业很难从中获得超过农民自己种植的收益。于是,企业就搞农产品加工业或者综合体(联合体),比如旅游、康养、房地产(小产权房或利用农业工具房用地)等。

 

  第三,农业旅游化。搞田园综合体,在一个较大的区域或者流域,依据当地资源的独特优势而建立起来的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初加工)、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多主体组织系统。田园综合体所开发利用的不仅仅是农业生产资源,还包括山岭、河流、湖泊,甚至寺庙、牌匾、名人故居、农民住宅和地方美食、习俗、戏曲等。

 

  此外,各地基本都是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农民仅仅是土地的提供者。而且,由于各地在建设田园综合体时主要侧重于旅游以及与之相关的房地产,农业反而成为附属产业。

 

  第四,农业公园。在一定区域内,以农业及其设施景观为主,辅之以其他自然、人文景观,集旅游、休闲、采摘、教育、科普等功能为一体,是综合性很强的特殊公园类型。

 

  农业公园的本质是把农业资源用于旅游和休闲,即使从全世界情况看,农业公园也主要是展示本区域农业发展的成就和特色,其产品生产功能并不突出,2018年以来,很多地方把农业公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从而掀起了一股农业公园建设热潮,其目的是不可能达到的,只能削弱农业基础地位。

 

  我们要充分发挥农业多功能性,通过农业“三产化”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同时,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是人口大国,“大国小农”的国情要求一定要从农产品供求的大局出发,掌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节奏,尤其要严防农业过分“三产化”。

 

  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特点和结构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意见》提出,一要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主攻深度贫困地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二要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粮食产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三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四要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乡村创新创业。

 

  五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六要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七要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八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

 

  我们知道,大部分一号文件都是部署本年度的农业农村工作,但今年的一号文件主要是管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的。我总结了一下,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创新点有:

 

  第一,明确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双层经营体制的演变。

 

  1991年11月29日,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充实集体统一经营的内容。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群众要求努力去办。要做到集体财产有人管理,各种利益关系有人协调,生产服务、集体资源开发、农业基本建设有人组织。

 

  1998年10月14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管理好集体资产,协调好利益关系,组织好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壮大经济实力,特别要增强服务功能,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是指在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包括各类合作社。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省级政府要对清产核资工作作出统一安排,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已经开展这项改革的村镇,要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没有开展这项改革的村镇,可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出安排,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下面我们来谈一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家庭农场的发展趋势是联合与合作,龙头企业的发展趋势是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是农业中的现代企业制度。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二,在粮食安全问题上,提出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科学确定国内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健全保障体系,提高国内安全保障能力。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1996年《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最早提出粮食安全问题,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粮食自给率不低于95%,净进口量不超过国内消费量的5%。当然,现在我们不这样提了。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第三,针对近年来的农产品供求形势,尤其是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提出加快推进并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主动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培育一批跨国农业企业集团,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我们来看一下2018年农产品进出口情况:

 

  2018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2168.1亿美元,同比增7.7%。其中,出口797.1亿美元,增5.5%;进口1371.0亿美元,增8.9%;贸易逆差573.8亿美元,增14.0%。

 

  谷物:2018年,谷物进口2050.2万吨,同比减19.9%,进口额59.4亿美元,同比减8.5%;出口254.4万吨,增57.4%;出口额11.0亿美元,增38.4%;净进口1795.8万吨,减25.1%。其中,小麦进口309.9万吨,同比减29.9%;出口28.6万吨,增56.4%。玉米进口352.4万吨,同比增24.7%;出口1.2万吨,减85.8%。大米进口307.7万吨,同比减23.6%;出口208.9万吨,增74.6%。大麦进口681.5万吨,同比减23.1%;出口91.7吨,减1.9%。高粱进口365.0万吨,同比减27.8%;出口4.8万吨,增17.0%。

 

  食用油籽:2018年,进口9448.9万吨,同比减7.4%,进口额417.5亿美元,减3.0%;出口119.5万吨,增8.7%,出口额17.1亿美元,增4.6%;贸易逆差400.4亿美元,减3.3%。其中,大豆进口8803.1万吨,减7.9%;油菜籽进口475.6万吨,增0.2%。

 

  食用植物油:2018年,进口808.7万吨,同比增8.9%,进口额58.6亿美元,增3.2%;出口29.6万吨,增46.7%,出口额3.1亿美元,增32.1%;贸易逆差55.5亿美元,增1.9%。其中,棕榈油进口532.7万吨,增4.9%;菜油进口129.6万吨,增71.2%;葵花油和红花油进口70.3万吨,减5.7%;豆油进口54.9万吨,减16.0%。

 

  蔬菜:2018年,出口152.4亿美元,同比减1.8%;进口8.3亿美元,增50.0%;贸易顺差144.1亿美元,减3.7%。

 

  水果:2018年,出口71.6亿美元,同比增1.2%;进口84.2亿美元,增34.5%;贸易逆差12.6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8.2亿美元。

 

  畜产品:2018年,进口285.2亿美元,同比增11.3%;出口68.6亿美元,增7.9%;贸易逆差216.6亿美元,增12.5%。其中,猪肉进口119.3万吨,减2.0%;猪杂碎进口96.1万吨,减25.1%;牛肉进口103.9万吨,增49.5%;羊肉进口31.9万吨,增28.1%;奶粉进口115.3万吨,增11.0%。

 

  水产品:2018年,出口223.3亿美元,同比增5.6%;进口148.6亿美元,增31.0%;贸易顺差74.6亿美元,减23.9%。

 

  第四,调整改进“黄箱”政策,扩大“绿箱”政策使用范围。按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绿箱”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极微小贸易扭曲后果的农业支持补贴。“绿箱”政策是WTO成员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

 

  “黄箱”政策是指对生产和贸易具有明显扭曲后果的政策,要求成员方必须进行削减。主要包括:价格补贴,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部分有补贴的贷款项目。

 

  “蓝箱”政策是指与限产计划相关的支付,可免予减让承诺(如休耕地差额补贴)。

 

  第五,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

 

  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后损耗粮食约400亿斤,马铃薯约1600万吨,水果约1400万吨,蔬菜约1亿吨,需要1.5亿亩耕地。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有数据显示,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以及农产品运输、加工、储藏、销售等这些生产性服务业每年需求量上万亿。

 

  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

 

  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乡村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六,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等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国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七,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了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第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以上。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主攻深度贫困地区。瞄准制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财政优先加大“三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投入。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主食细粮有保障)、不愁穿(衣服能够自行购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三保障”指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三区三州”,“三区”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

 

  还有解决“三类人”的问题。“三类人”指因病致贫人群,特别是重病和慢性病群体是下一步攻坚的难中之难,必须千方百计给予帮扶;因灾和市场行情变化返贫人员,需要提高脱贫的稳定性;贫困老人。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脱贫致富离不开产业支撑,要大力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第二,稳定粮食产量。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近14亿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要稳定粮食产量,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第三,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第四,确保2020年农民收入实现翻番目标。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规划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我们发现,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农村产业的各项措施就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

 

  第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

 

  为什么要优先发展?1952-1997年,这46年间农民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12638亿元,平均每年274.7亿元。此外,农民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方面都有着很大贡献。

 

  怎样优先发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

 

  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

 

  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

 

  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完善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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