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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外合作办学疫情政策公布

2020中外合作办学疫情政策公布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据新中华学习网老师获悉,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将扩招



以中外合作办学疏通学生就读出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范围内学生流动遇阻。因各国(地)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并考虑境外疫情风险,部分中国学生于今年秋季赴境外国家和地区留学的计划被迫改变、延迟甚至取消,部分学生面临升学困境。

“经过多年探索,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形式。”关于这一措施的背景,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以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为主要特点,丰富了国内多样化教育资源供给,实现了学生“不出国的留学”。

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称,当前形势下,部分出国留学计划遇阻的学生希望在国内寻求就学机会。有关高校也表达了明确意愿,希望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招录部分出国受阻的优秀学生,缓解学生燃眉之急。

经深入研究论证,教育部充分考虑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语言、培养模式等方面与出国留学高度契合、相互贯通的特点,可以此为渠道解决部分出国留学人员的实际就学困难。因此,作为疫情期间特殊安排,教育部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疏通学生就读出路,提供更多就学选择。

此次扩招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毕业后仅颁发外方高校毕业证

关于此次招生政策的招生对象,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表示,已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0年秋季学期攻读境外高校本科或硕博士研究生的中国内地(大陆)籍学生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各招生院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设置报名条件和录取标准,公开招生简章。

据悉,此次扩大合作办学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他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招生工作遵循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适当形式组织招生考试,录取标准不低于外方合作办学者同类专业在其本国的标准。

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业要求的,仅颁发外方高校学位证书,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根据此次招生政策,哪些院校参与招生?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称,依法在办的可颁发外方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部分项目所在高校,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办学能力,在与外方及港澳台合作单位就招生方案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开展招生工作。

记者了解到,参与此次招生的有北京、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的约90个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具体清单见以下列表。

2020中外合作办学疫情政策公布


ps:部分内容转自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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