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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钊: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是担保还是误导?

 继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署了中国保险界诞生不久的首单“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之后,深圳市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于近日投保了为期一年的该责任险。中国物业界的两只“领头羊”如此青睐该责任险,引起了其他物业公司的注意。不过,该责任险同时也引发业界的争论:它对物业管理发展究竟是保驾护航还是误导?


观点一:是“保护伞”


    据人保方面的介绍,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主要承担各类物业管理公司因管理或从业管理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投保该险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人保认为,该险有助于物业管理解除经济责任纠纷的困扰,藉此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而业主及非业主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够及时、有保障地得到赔偿。万科物业总经理喻斌等一些业内人士也均认为,该险对物业管理公司明显可以起到保护品牌、规避经营风险的“保护伞”作用。


观点二:误导公众


   深圳物业管理资深人士李钊在接受记者采访中却语出惊人,他认为物业管理责任险误导社会公众。李钊表示,业内多位知名人士都支持他的观点。

   李钊指出,国际上流行的惯例是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应用公众责任险,但并没有专门设立一个什么“物业管理责任险”。专列“物业管理责任险”往往会造成这些责任就是物业管理公司本来理所当然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误导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尤其是目前物业管理立法滞后,许多物业管理责任不能正确区分的情况下,应该防范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有限责任上升成为无限责任。

李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公众责任险,但公众责任险和“物业管理责任险”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以及法律责任。物业管理责任险是建立在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有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再转嫁给保险公司赔偿,其保险费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自己独立承担。而公众责任险是建立在业主共用部分的共同责任的前提下,公众责任险的开支应该在管理费中支出。


观点三:有待观察


    深圳物业管理网站师向前表示,“物业管理责任险”是否有弊端现在一时还无法显示出来,因此他所在的物业公司暂时也只投保了电梯责任险,对该物业险现持谨慎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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