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在几轮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改革都成为先行者和突破口。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经济结构失衡、资源环境瓶颈、收入分配不公、社会矛盾积累等问题凸显。财政是政治、行政和经济体制的联结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均直接或间接与财政关联,都需要在深化财税改革及其配套改革中加以解决。“十二五”期间,在矛盾凸显的挑战与压力面前,财税改革必须实现阶段性重点突破,不能拖、不容拖,也不敢拖了。
一、财税改革的成就、经验和挑战
(一)财税改革的简要回顾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以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为突破口,启动经济体制改革。1993—1994年,以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起步,实行税利分流制度开路,统一税制为主旋律,初步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特别是以分税制改革结合转移支付制度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使我国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奠定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1998年以来,以公共财政为导向,我国又实行了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完善税制等多项改革,提高了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财税改革的成就
历经30余年的财税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形成了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和支出均衡机制,建立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运行制度体系;规范了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业公平竞争市场体系的形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建立健全了包括预算、税收、国债等调控工具在内的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有效地发挥了财政在国民收入分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调节作用;既有效履行了财政自身职能,又有力支持了“三农”、国有企业、投融资、外贸、价格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财税改革的主要经验
历经30余年的财税改革不仅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
第一,财税改革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财税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规范的、与时俱进的、可持续的制度体系。必须着眼长远,适应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不断调整与完善财税体制。
第三,财税改革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个人,中央与地方,以及部门间、地区间、全局与局部、长远和眼前等各方面利益关系。
第四,财税改革要正确处理好“渐进”与“突变”的关系,在战略性、历程性渐进式改革中,要审时度势、不失时机有重点地实施阶段性突变,突变中也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实现平稳过渡,避免大起大落。
第五,财税改革要有强有力的领导、科学的方案、各方的支持和精心的操作。
(四)历史的局限和现时的不足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现行财税体制运行中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功能界定不够明确、政府间责权划分不够清晰、地方税体系不够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支出管理有待强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不到位等等,特别是省以下广为人们诟病的基层财政困难、大量隐性负债和短期行为特征明显的“土地财政”问题。其中,有些是1994年财税改革时,为保证改革方案顺利出台而暂时搁置的问题;有些是当时认识到,但因主客观条件不具备未及时深入的问题;有些是随着改革和发展环境的变化,在财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一阶段改革中深入研究,集中力量加以解决。
(五)新一轮财税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当前,我国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改革深水期,财税改革艰难而复杂。
从国际来看,世界经济进入长期复杂严峻的低速调整期,我国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依然十分复杂,仍可能受到外部冲击。
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四点:
一是经济发展方式仍然粗放,质量不高,能耗过大,效益下降,生态环境恶化。
二是经济结构失衡,产能过剩,需求下滑,产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滞后。
三是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企业所占份额提高过快,行业间利益悬殊,居民所占份额下降较多,居民内部和城乡间、地区间的差距仍然较大,基尼系数高达0.47以上。
四是财政收入增幅逐步回落,而财政支出依然刚性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尖锐。
面对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和突出矛盾,仅靠局部的、浅层次的政策性操作难以奏效,必须依靠整体的、根本性的改革解决问题。并且,如果不能在短期内使改革有较大突破、缓解各种矛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但会丧失发展机遇,还可能使各种矛盾集中爆发,危及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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