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中华学习网

新中华学习网

要专家找新中华
当前位置:新中华学习网 >> 专家观点>>青连斌:在改善民生的同时重视创新社会管理

青连斌:在改善民生的同时重视创新社会管理

近些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作出极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必须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因此,必须在改善民生的同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而全面推进社会建设。

首先,对改善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具备了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的物质基础,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也在增强,对加快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期盼也在提高。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民生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凸显。比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劳资矛盾、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同工不同酬,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现实社会矛盾和问题,都客观地表明全体人民并没有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要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因此,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新要求。

其次,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学有所教”目标奠定了越来越坚实的基础,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学有所教”的目标基本实现。但是,随之出现的教育不公平问题成了当今我国社会一个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由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等,导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某些弱势群体的基本教育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教育公平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能否实现平等的教育权利,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能力和发展机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与繁荣,是维系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石和直接体现。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正如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的,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在这里,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四大政策措施,一是教育资源的配置要向“四类地区”倾斜;二是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其中当然包括支持残疾人教育;三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这就要大力完善教育救助制度;四是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第三,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对解决就业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在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业有所就”都是改善民生目标的一个重要目标。针对近年来就业难尤其是困难群众就业难问题突出,我们党和政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但是,当前一些劳动者就业质量不高,特别是就业稳定性不高问题比较突出。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特别强调,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增强就业稳定性”,这是很有针对性的。为了提高就业质量,目前有必要淡化流动就业、灵活就业等提法,大力推进劳动者规范就业、稳定就业、安居乐业,并以就业质量的提升作为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与依据。

第四,明确提出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重大政策举措。收入分配问题,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强调“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长久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从而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扭转收入分配关系失衡的格局,从而真正“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实现这一目标,从当前来讲,必须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突出问题,这就必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当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者报酬偏低,尤其是一些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他们的劳动贡献极不相称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必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缩小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实现“两个同步”,提高“两个比重”,关键是解决劳动者报酬长期偏低、初次分配关系失衡的问题,也就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一是要提高就业质量,以就业质量的提升作为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与依据。二是要改进最低工资制度,改变以往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的非正常调整,建立依据劳动生产率增长、企业效益提高和物价波动的正常调整机制。三是要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使社会保险制度成为初次分配中具有硬约束力的制度保障。四是要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目前,不宜过度强调企业内部的劳资谈判,而宜提升到行业或地区一级,建立工会理性施压机制,实现劳动者与雇主共享利益和双赢的目标。

第五,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基础上的,实际上就是城乡两种制度,城乡居民享受两种不同社会保障待遇。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一样,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加以改变,这些消极影响还会越来越明显和突出。首先,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一样,把城乡居民区分为两个群体,提供两种不同的保障待遇,使城乡居民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却享受到两种差距悬殊的“国民待遇”,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其次,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仅无助于缩小巨大的城乡差距,反而扩大了城乡差距。第三,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人为地阻断了劳动力和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造成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人为分割,延缓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第四,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背道而驰。第五,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阻碍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必须切实打破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非对称性制度安排,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当前的重点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这就必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失智老人、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日益增加,纯老年人家庭、独居老人家庭越来越多,老龄服务需求将迅速扩大。因此,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另外,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要“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第六,提出了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和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两方面着手,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党的十六大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决定》,十七大及五中全会《建议》,都反复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和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两方面,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方面,明确提出了通过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等“四个加快”,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特别是在社会管理体制中明确提出了“法治保障”,充实和完善了社会管理格局和社会管理体制。

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方面,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就政府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联系电话:400-061-6586 程老师

在线预约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