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言的题目是《按现代化规律推进城市化》。现在通常的说法叫做”新型城镇化”,我对这两个词“新型”和“城镇化”都有一些看法。首先,我们不必回避“城市化”这个概念,作为现代化的一个表现,结果更能反映现代化性质的概念应当是“城市化”而不是“城镇化”。镇这个词的本意是个军事单位。其次,城市化问题的要领在哪里?要领在于要遵循和符合现代化规律,而不在于所谓新型还是旧型。我们当年工业化是搞了一个抑制城市化,使工业化和城市化相脱离的一种发展战略。现在又是一个阶段,就是所谓城镇化。这两种做法两个极端共同的问题都在于没有足够地尊重客观的规律。所以城市化的要领不在于“新型”,而在于要强调符合规律、符合现代化进程的规律。
第二,与现代化进程相联系的城市化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结果,这个关系要搞清楚。物有本末,什么是本什么是末,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要搞清楚。所谓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结果,也就是说城市化是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当中由经济结构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革而产生的一个结果。王国平院长特别提到产业结构及产业发展与城市化的观点我深表同意。发展不是一个简单的增长,不是简单的规模和数量的扩张,发展的实质就是指结构的变革。无论是社会还是自然界的发展一定是结构在变,也才能够称得上是发展。而城市应当是这样一种发展的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化,工商业阶层的兴起等等。要从推进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入手去思考城市化的问题,不能把因果颠倒了,如果颠倒了,我们就不可能有现代化意义的城市化,就像刚才提到的人为的、简单的造城。
周为民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主任,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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