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民生研究院高级顾问郑新立8月2日在济宁表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制度保障。其中,建立主要领导者对自然资源损坏情况的离任审计制度和自然资源损坏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是“很厉害”的一招。
郑新立指出,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中国转变发展方式面临的突出任务。目前,中国煤炭的采空区大概达到了14万公顷。资源型城市亟待改造的棚户区房屋在7千万平方米左右。资源型城市失业的矿工有60多万人,享受低保的有180多万人。
在郑新立看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制度保障。而要做到这一点,有三项至关重要的改革需要推进。
一是要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的负债表。郑新立表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可以让我们对自然资源衰减的情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方便自然资源衰减以后建立一个补偿机制。不过他提醒,虽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个概念已经被明确提出来,但怎么编制?包含哪些指标?如何划分正资产和负资产等细节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求解。
二是建立主要领导者对自然资源损坏情况的离任审计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坏的责任终身终究制度。郑新立表示,未来地方行政长官任期结束时,需要评估其任期内所管辖区域的自然资源资产是欠账了还是增加了,对出现自然资源资产重大损坏的要进行终身追究。
三是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损坏的赔偿制度。谁损坏,谁赔偿,必要的时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郑新立强调,把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来,通过上述具体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中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才会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郑新立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国家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民生研究院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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