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权力的人永远是少数,在中国,这少数人有一个统一称谓叫领导干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领导干部手中有大大小小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通过与被领导者的良性互动,把工作任务完成、组织目标实现,这是当今时代,实现中国梦过程中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承担的责任。为此,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重视研究如何用好权力,而硬权力的软使用,作为放大领导作用的有效方法,越来越越成为其必然选择。
权力是人类文明进步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现象。
权力是对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金钱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的强制支配力量。如果甲的意志通过乙的行动来实现,无论乙的意志与甲的意志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的,那么甲乙之间形成权力关系。即,甲支配乙而乙必须服从。甲之所以能够支配乙,是因为他手中掌握着一种强制的力量,即权力。权力的来源大致是:(1)国家和政党,这种权力被称之为政治权力;(2)金钱或物质,这种权力被称之为经济权力;(3)宗教习俗和教义,这种权力被称之为宗教权力;(4)个人的人格或能力,这种权力被称之为心理权力;等等。如果甲接受的是国家或政党的委托授权,支配乙(其授权管理范围内的人或组织)实现国家或政党的意志,则甲与乙形成政治权力关系;如果甲在经济上占据优势,通过给乙一定的经济好处,支配乙实现自己的意志,那么甲乙之间就形成经济权力关系;如果甲是通过宗教习俗或教义支配乙实现自己的意志,那么这时的甲乙之间就形成宗教权力关系;如果甲由于其品格高尚、才智卓越或飞扬跋扈,使乙出于心悦诚服或恐惧心理而服从其支配,实现其意志,那么,甲乙之间就形成心理权力关系。当然,在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可能会同时存在多种权力关系。不争的事实是,在一个群体或组织内部,只要有两个人,就存在某种权力关系,就有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权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需品,社会组织的秩序与运行效率需要权力维系,或许它有种种弊端,但却是“不可避免的祸害”。
软权力是硬权力运行的润滑剂。
来源于国家与执政党的政治权力是硬的,它的运行是有国家暴力机器作后盾的。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的政治权力可以分解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硬权力,即法定的或者组织章程中赋予的有形权力,是领导干部掌握的一种强制性力量。不仅在在党政机构,而且在企事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领导干部的硬权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保障,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硬权力的运行特点,是迫使他人做某事,如组织目标一旦明确,硬性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完成相应的任务,否则,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领导干部硬权力的大小与领导干部个体因素无关,只与领导干部所占据的职位有关,职位越高、越重要,硬权力越大。领导干部完成领导任务必须有硬权力,否则,名不正则言不顺。
第二部分是无形的权力,即软权力。“软权力”概念最早由美国人约瑟夫·奈提出,他认为软权力是一种“影响别人选择的能力,如有吸引力的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软权力,以及这里所说的软权力,是指领导干部拥有的一种非权力性影响力,领导干部的资历、学历、能力、人格魅力等是领导干部内在软权力的载体,是内在软权力的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向好发展都会提高干部的软权力,当某一个要素提高到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时,领导干部的软权力会成几何倍数增长,使其硬权力的运行更加顺畅和高效。组织成员对组织目标、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和自身利益的认同,以及对自己未来的美好预期等,是领导干部外在软权力的载体。组织目标必须与组织成员有关、对组织成员有利,才能保证组织内部上上下下同心同德。组织成员对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认同才能保证组织成员自觉执行制度,降低制度执行成本。组织成员对自身利益的认同,以及对自己未来的美好预期等,则会产生保证组织生存发展的持续的、持久的多元动力。领导干部的软权力大小与领导干部的职位高低无必然联系。没有软权力,就没有组织内部的“上下同意”,靠监督、监视、监控执行领导指令,领导干部硬权力的使用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
其实,软权力这个概念不仅适用于政治领域,也适用于企事单位等社会组织。在正式组织中,领导干部有很多种影响、控制、改变组织成员行为的方式,如威胁和奖励,或凝聚、感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组织目标。前者运用的是“硬权力”,后者运用的是“软权力”。
靠强制维持的组织秩序是僵硬而脆弱的。而软权力的运行,则是通过改变他人的观念、触动他人的心灵而使之心甘情愿地做某事。这种软权力,通常是硬权力高效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软权力决定硬权力能否达到最大值。
软权力依存于硬权力,没有硬权力,软权力无从谈起。这就是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硬权力有最大值却没有最小值,即硬权力是有边界的,纵向的最大值由领导干部的职位层级决定的,横向上的最大值由领导幅度决定。如果硬权力行使不好,则达不到权力的法定最大值。权力用不好会小到什么程度,则是不可控制的,有时甚至可能小于零。领导干部用足用好硬权力离不开软权力。
领导干部的职位层级越高,对其软权力的要求越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领导岗位上,领导干部在组织中肩负重要职责,必须要拥有硬权力,才可以决策,才能配置资源。但硬权力的行使是有法定程序的,走法定完程序并不意味着一定产生效果,更不能保证总是产生好的效果。降低出现不好结果的概率、解决程序性漏洞,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软权力。领导干部的职位层级越高,程序性的工作越少,非程序性的工作越多,对其软权力的要求越高。
软权力激发组织活力。
硬权力的运行规则是下级服从上级、权力责任对称。这保证了权力运行的畅通无阻,避免了七嘴八舌、莫衷一是而导致的时间的耗费,提高了效率,而且,权力运行结果如何也就有了明确的责任人。其不足在于,组织成员的被动的、机械性的服从,会导致组织整体的活力不足,制约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解决这个问题,领导干部的软权力发挥着巨大作用。领导干部建立在其资历、学历、能力、人格魅力等基础上的软权力,让被领导干部产生自觉追随和自愿服从的内在要求,进而产生组织内部的和谐,产生个体对组织的认同,及个体对组织的归属感,从而使组织成员对组织生存、发展更加关注与关心,这有利于激发整个组织所有成员的活力,产生促进组织生存发展的多元内在动力,这对组织绩效的放大增效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当今时代,任何一个特定领导岗位上的领导干部的硬权力都是有限的,其软权力也不可能无限提高。放大领导力需要依赖团队、依靠合作。软权力使拥有特定硬权力的领导干部在团队建设过程中不断扩展自身智慧,放大领导能力,减少组织内部的无谓摩擦和过度内耗,实现组织合力的1+1=2甚至是1+1>2的效果。
用脚投票不能改变但却挑战硬权力的强制性,凸显软权力的重要性。
人类社会进入民主政治时代。在硬权力运行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硬权力的行使必须得到民众认同,否则,很容易失去继续运行的合法性。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由于人力资源的流动,给硬权力的运行以极大的压力。邓小平说,领导就是服务。这并不意味着领导手中硬权力不具备强制性,而是说,硬权力的运行,必须得到被领导者的认同,这就必须提供服务。包括,制定明确的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提供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物质保障、环境条件,满足被领导者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求等。否则,容易遭遇被领导者的反对、抵制,甚至是用脚投票,即为了降低与领导摩擦的成本和机会成本,从本单位、本地区、甚至自己的国家离开,另谋高就。当用脚投票的人越来越多,至领导干部成光杆司令时,硬权力即在事实上已经不复存在。这样,用脚投票的普遍性与经常性,对硬权力的有效使用提出新要求,呼唤软权力与之及时呼应及密切配合。
领导干部软权力的大小,与其硬权力行使的效果成正相关。软权力不足,则硬权力行使不畅,下属不服从必然导致领导失去权威,强制服从则易导致领导失去人心。领导干部的软权力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经历一个逐渐养成、不断增大的过程。领导干部使用硬权力要极其谨慎,扩大软权力要勤于修炼。
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领导岗位上,领导干部的法定硬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因软权力的存在而增效、放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硬权力的软使用,它保证了组织内部硬权力很硬,软权力不软,从而使组织内部全体成员戮力同心,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组织活力,实现组织目标。
刘炳香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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