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此举意在鼓励企业和个人购债,鼓励地方政府发债,以缓解地方政府的收支缺口压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对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对企业和个人等债券购买者来说降低了购债成本,对地方政府发债主体来说提升了发债积极性,此举意在鼓励企业和个人购债,鼓励地方政府发债,以缓解地方政府的收支缺口压力。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需防范地方债近期兑付风险,李佐军表示免税并非降低地方债风险的举措,而是鼓励发新债偿还旧债的举措。降低地方政府债风险的主要举措应是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严格发债主体资格审查,规范发债程序,强化偿债责任,将发债融资投到有回报的领域,降低发债偿还对有风险的土地财政的依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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