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改革作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事项,其试点正逐步向全国各地和更多的行业扩围。国务院常务会议业已作出今年8月1日后全国铺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讯行业纳入试点的工作部署。对于2012年1月由上海率先启动、后有其他地区陆续跟进的这项改革,一些明显的成效已可以作初步总结: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税负降低,专业化细分和结构优化、升级换代的潜力得到激励与释放,第三产业和相关联的制造业企业总体上得到了减轻负担焕发生机的更好环境。
但在这一轮改革中,还是有一些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问题。据统计至今年2月,上海这类税负不降反升、“感觉很痛苦”的企业,所占比重为9.2%。财政部门领导层表示,税制改革会带来利益关系的改变和调整,一部分企业增负的“阵痛”是与奠定今后好的发展基础这一关键问题相联系的。那么,这部分“阵痛者”应如何面对营改增呢?
首先,应认识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不是简单的普惠性质,在一定阶段出现少数企业培训税负上升的情况难以完全避免,需作进一步的分析来全面认识。比如上海交通运输企业曾一度强烈反映税负上升问题,经调研后可基本认清主要是其固定资产更新周期因素所致:理论上说,如果交通运输车队的主要固定资产——机动车辆的平均更新周期为4年的话,营改增初期企业自身同比的税负一般都不降反增。但随着车辆更新投资渐进实施,越到后来,企业越能实际感受到增值税“进项抵扣”给自己带来的减税的好处与实惠。当4年的周期走完,全部减税的量值将会完整表现出来。
其次,应认识营改增最主要的着眼点是以优化税制结构来消除重复课税因素、延伸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中的抵扣链条,鼓励有潜力、有能力作专业化细分的企业放开手脚升级换代提升核心竞争力,进而产生经济结构优化、服务性价比提升、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等一系列正面效应,同时,这一改革还会“倒逼”财税体制的配套改革。所以,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应树立这一改革推进中的大局观,积极主动参与和适应这一改革。企业要更多顺应这一改革的内在逻辑调动自己专业化细分方面的潜力,力求在机制创新、升级换代中做大做强;地方政府要理解这一改革在培养财源、增强发展后劲方面的“长效机制”意义,对阶段性遇到税负上升问题的企业积极提供过渡政策措施——如上海按季度计算增负额,当时退还一半,年底再作一次核算给予全年补助。
第三,少数由于专业化细分方面的能力确有不足而对营改增的减轻税负好处一时享受不到的企业,要在对这一改革的大势有全面、清醒认识的前提下,努力变压力为动力,积极调整自己的经营发展模式和企业战略规划,消除“大而全”、“小而全”因素的拖累,以求变被动为主动,在竞争中走出自己的新天地,在升级换代中实现“凤凰涅磐”。
总之,“阵痛者”的痛苦毕竟是一阵子的阶段性问题,而非注定永远要痛苦下去,我们需要以坚定的决心、创新的勇气加入营改增的改革洪流。财税改革的相关方案和一些细节,也应在改革的推进与深化过程中作动态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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