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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十九大】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 专家介绍:张效羽,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学思践悟·十九大】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场深刻革命意味着传统人治模式的国家治理方式面临系统性改变。要实现这种变革,需要强大的推动力量动员各方面有利于法治建设的资源建设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治建设被提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一些长期以来困扰法治建设的顽疾也开始着手解决。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法治建设又做了不少新的论述,一些论述触及法治建设的“深水区”,是新时代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总纲领。

     

      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十九大报告一个提纲挈领的新论述是有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根据十九大报告的新论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有关社会主要矛盾认识是马列主义执政党厘清执政思路的关键。因此十九大报告有关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是新起点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认识论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包括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也包括我国硬实力与软实力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毕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不仅仅呼唤更加富裕,也呼唤更加公平公正,而人类历史上提供公平公正最系统的体制机制就是法治。因此,十九大报告有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述,为新时代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理论依据

     

      二、推进合宪性审查标志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一论述对于切实落实宪法权威具有十分现实的指导意义,标志着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这种至高无上地位,不能仅仅停留在宣示层面,还必须应用到实践中,确保各级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真正遵守宪法、尊重宪法。因此,就必须用合宪性审查机制,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权力行使案例,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合宪性审查。将不合宪法规定的权力活动甄别出来,确保人民群众在具体个案中享受宪法赋予的各项基本权利。只有这样,宪法才是“活法”,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才能真正体现宪法的权威地位。

     

      三、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供能更强推力

     

      十九大报告指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一论述从组织机构设置上提升了法治建设的推动力量,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供能强大动力。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场深刻革命意味着传统人治模式的国家治理方式面临系统性改变。要实现这种变革,需要强大的推动力量动员各方面有利于法治建设的资源建设法治国家。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就是十九大报告对法治建设推动力的解决方案,有利于调动全党、全军、全社会资源完成法治建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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