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 两档低税率。
幕布升起,酝酿多时的“十二五”税制改革终于粉墨登场。
营业税重复计税的弊端是近年来随着现代服务业发展而逐渐凸显的问题。传统服务业基本上是消费型服务业,如宾馆、餐饮等,直接为消费者服务,只要销售额乘以税率一次性征税。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企业外包的普及,“现代服务业”已经囊括了不少生产型服务业,如物流业、咨询业、金融业、会展业等均为生产型服务企业,从规模经济效应出发,业务外包在这些行业十分普遍,但是按照营业税的纳税规则,每个环节都要全额征税,无法抵扣,从整个产业链来看,行业分工越细,服务外包越普遍,重复征税的问题就突出,营业税的纳税规则抑制了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
在发展“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区域战略框架下,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是近年来上海的产业迁移方向。目前交通运输、物流仓储和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的产值占比大约16%,现行营业税纳税规则造成的重复征税不同程度上提高了这些行业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因此,“营该增”从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对于区域经济的税收“减负”效果更为显著。
实体经济活力不足,外贸内需日见萎靡,在当前时点上推进“营改增”,至少反映了以下政策信号:
一是表达推进产业升级的决心,这也是“营改增”落地的最重要的历史使命。相比营业税,针对工商领域征收的增值税在各环节按照净增额征收,这成为中国强势引领全球制造业十几年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基础。如果营业税也参照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针对净增额征收税款,无疑将为服务业卸下一道沉重的铠甲,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间接影响到最终消费者,从供需两方面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实质性推动。
二是通过结构性减税,透露积极财政的信号。调控铁腕下,房价跳崖,银根紧缩,宏观经济软着陆已是不争事实,如何防止实体经济进一步衰退?政府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继续扩大财政支出,二通过税制改革和税率调整切实降低企业税负。2008年以来,四万亿“野蛮投入”已被证明遗毒重重,不可持续,因此通过税制改革给第三产业温柔减负成为目前唯一的有效路径。
数据显示,今年1-9月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到年底有望突破10万亿大关。优厚财力为“返利于民”的减税改革背书了强大信心。此时出台一套税改拳,不但让经济免于衰退之患,而且不伤财政之元气。
当然操作过程中无法回避两个现实问题。
一是分税制下的财权分配。1993年分税制改革明确,增值税收入的75%归属中央,而营业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外,其余部分全部归属地方政府,是典型的地方税种。伴随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营业税渐成地方财政的一大支柱。如在2010年的上海财政收入中,营业税占比就超过32%。可以预见,一旦“营改增”启动,地方政府,尤其是那些地方税源单一、长期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省区必将首当其冲成为“营改增”的主要阻力。
二是增值税征收方案对劳务领域的适用性。相比生产领域,劳务领域普遍缺乏抵扣依据,因此也难以通过相关手段准确衡量各环节的“增值额”,税改的优势则无从体现。
把这两个问题解决好,显然需要决策当局和地方政府开启超前智慧和远大视野。
秋凉之后,寒冬将至,与其一边剪毛,一边修建御寒的羊舍、不如少剪些羊毛,让羊儿们被毛御冬。相信在“野蛮投入”和“温柔减负”之间,政府已经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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