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是提出并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都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其中。党的十九大之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学习这一思想时我们会发现,人民这个关键词和主题词的使用频率非常高。可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处处闪烁着人民性光辉的思想。
人民这个词,是马克思主义的标识,是中国共产党的标志。也就是说,当我们一说到马克思主义,一说到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会想到人民这个词,就会想到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的党,是为人民幸福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伟大飞跃,所以,它既是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同时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继承和发展,因而具有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鲜明特征。其中,人民性就是最基本的特征。我们会发现习近平总书记经常使用的词汇有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立场、获得感等,这些也是他最关心的话题。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要时刻不忘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他提出,人民是阅卷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可见,人民性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立场和价值取向,是这一理论的精髓、灵魂、核心、主线,居于基础性地位。
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一特征,尤其是在实践中如何落实这一理念和原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党员干部对人民性这一概念仍然存在模糊的认识。如果不能正确理解这些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容易被化为一个口号,在实际工作中出现错误或偏差。因此,理解好人民性这一特征,无论对于从理论上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是在实践中贯彻和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主要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性的理解,二是在实践中如何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性的体现
首先,我们要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性的主要内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性有一个整体把握。那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哪些方面体现了人民性是其核心和基础?我把它概括为六个方面,即人民情怀、人民立场、人民主体、人民幸福、人民力量、人民检验。
(一)人民情怀:亲民、爱民、为民的情怀
情怀,是人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感情。一个人可以有情怀有温度,一种思想也可以有情怀有温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们会感受到一种温暖之情、关怀之情、爱戴之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怀,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水乳交融的鱼水深情的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基层考察调研,足迹踏遍中国大江南北,深入干部群众之中,问寒问暖,亲切交谈。他心中时刻牵挂着广大人民群众,他多次表示自己最大的心愿,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党的十九大报告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告共3万多字,人民二字出现了200多次。2018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仅4000多字,就有84次提到了人民。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深厚情感,让许多外国媒体深为感慨,“最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时刻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明白人民真正的需求是什么,这样才能制定正确的、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对人民充满挚爱和深情,心系人民,牵挂人民,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感受着人民的感受,快乐着人民的快乐,幸福着人民的幸福,同样,也忧愁着人民的忧愁,把人民疾苦时刻放在心上,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苦、共患难。
不仅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敢于为民担当,把解决人民疾苦作为自己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这种亲民、爱民、为民的情怀,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鲜明特征。
(二)人民立场: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取向
人是有意识和目的的存在物,所以人所做的一切都有目的性和价值取向。人民性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立场和价值取向,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了谁”的问题,那就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为人民说话、为人民做事,一切以人民的需要为想问题、做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性质和使命决定了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坚定地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优势,也是他够得到人民信赖、拥护和支持,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最重要原因。
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永远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是其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鲜明立场和价值取向,当然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立场和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处处都体现着人民立场,比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2018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这些论述都深深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立场和价值取向。
(三)人民主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核心要求。什么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实现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和主人翁地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不能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政治权力!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他还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以上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性的重要内容。
(四)人民幸福: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党的奋斗目标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着力解决这一主要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要实现的人民幸福是全体人民的幸福,因此,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要自觉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理念,鼓励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守法经营,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将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按照“脱真贫、真脱贫”的要求推进脱贫攻坚战,以坚持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为引领,逐步实现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五)人民力量:一切依靠人民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体力量。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中,我们党都始终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的支持就没有我们的胜利。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新时代,人民始终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力量。我们要继续深化改革,取得各项事业的成功,依靠的依然是人民的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
紧紧依靠人民,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依靠人民,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紧密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发挥的作用,向人民学习,吸取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六)人民检验:人民是阅卷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性,不仅体现在我们党的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而且表现在我们党的各项工作最后的结果也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来检验。坚持由人民群众评判,就是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让群众真满意而不是“被满意”,使党和人民的事业始终体现群众意愿,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他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提出“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改革的目的和宗旨就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用此来审视、判断、处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
以上几个方面,包括感情上的人民情怀、政治立场上的人民立场、国家主体上的人民主体、奋斗目标上的为人民幸福、依靠力量上的人民力量、实践的结果由人民检验,都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性。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性的根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人民性的特征,是有客观依据的:第一,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第二,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最鲜明的品质。下面,我就把这两点再简单梳理一下。
(一)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从阶级属性的角度讲,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它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无产阶级的利益和全人类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相一致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的这种利益立场,决定着共产党必然不同于人类社会的其他一切政党。共产党与资产阶级政党有着本质的区别,资产阶级政党代表着资产阶级利益,而无产阶级政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对于共产党而言,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实现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其始终不变的伟大历史使命和矢志不渝的坚定信仰。
中国共产党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建立的,它必然具有以上的特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追求。因此,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核心特质和根本特征,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优势。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人民性是我们党从成立至今始终坚持的核心特质,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为人民解放和人民幸福而奋斗的历史。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中充分体会到。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过程中,1921年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斗争就有了主心骨,中国人民在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本位,从全国大局出发,坚持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各阶级阶层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站了起来,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建设强大的国家成为人民最迫切需要,领导中国人民努力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努力让人民富裕起来成为中国共产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进行改革开放的一个动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各项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迈进,党始终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依靠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率领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从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伟大成就,也在于他从根本上代表人民利益,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最鲜明的品质
在阶级社会,任何哲学社会科学都具有明确的阶级性,都是代表特定阶级利益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公开表明自己的阶级属性,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思想理论,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解放的学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他把马克思主义概括为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其中,人民性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提出来的。那么,作为马克思主义继承与发展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然也具备这一特征,因为二者是一脉相承的。
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探求人类自由解放之路,创立指导人民解放的科学体系就是马克思主义。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这篇论著中指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纷繁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这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一科学体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阐明了人类解放的基本途径。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立是人类历史思想史上的伟大变革,它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第一次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就要从事最基本的生产活动,也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因此,从事物质生产资料的劳动人民必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相反,历史唯心主义则主张英雄史观,夸大英雄、帝王将相的作用,认为少数天才人物的意志决定历史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露了英雄史观的唯心主义本质,将唯心史观长期统治社会历史领域的状况颠倒过来,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变革。
中国人民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揭示人类社会发展本质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解放之路,并在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推动了理论的飞跃,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就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则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伟大飞跃,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特征,具有人民性的特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其中就有三次是专题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这些论述,都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特质。
三、正确认识新时代人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对人民概念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在实践中如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如何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性。
(一)人民概念的演变
什么是人民?这个词好像是不证自明的,好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有人说,人民是大多数人,是老百姓,是人民群众,是穷人,是受压迫者,等等。但实际上,这些理解都不是很准确。
人民一词古今中外已有。在我国古代,“人”与“民”是分开使用的。“人”与“民”的含义是不同的。《说文解字》指出,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礼记·礼运》里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意思是:“人”是与“自然”相对应的,是指人这个生物体,是一个有思想、有文化、受过教育、社会化了的个体,是万物中最为杰出的存在,是万物之灵。那么“民”字呢?“民”字是“尸”和“氏”结合起来的,其意思就是“本地常住人口”或者“土著”。“民”字相对于君而言,“民”在古代主要指社会最底层的人,比如我们常说的众人、庶民、黎民百姓等。总体来说,古代的“人”与“民”是两个概念,是有对立关系的。人为官吏,民为众庶,“民”所对应的是国家和君主,主要指社会最底层的百姓、普通百姓,是为统治者“人”来服务的。当然,中国古代也有“民贵君轻”的思想,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实际上,在我国古代社会,在统治者眼中,民就是臣民,甚至有刁民的含义。
在西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都使用过人民概念,但他们所指的和我国古代所指的含义有很大不同,他们所指的是奴隶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奴隶。近代以后,人民的概念在西方被广泛地使用,但往往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泛指社会的一切成员。这与我们现在使用的人民的概念有很大区别。
(二)人民概念的科学内涵
怎样正确理解人民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进行正确分析。人民的概念,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很多学科都使用,如政治学、法学等,其含义比较复杂。目前,在中国语境下使用的人民概念,主要是指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下,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初心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等等。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我认为要理解几个主要内容。
第一,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有两个规定性:一是数量上的,要有一定数量的人;二是质量上的,也就是说多数人的活动,一定是对人类社会的历史起推动作用、具有促进作用的进步的社会力量。
第二,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概念的论述。
1942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那末,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
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的基本原则,以及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概念的经典论述,我们可以给人民下一个定义:人民,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社会人口中占大多数、顺应历史发展、推动历史进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总和。实际上,这短短的一句话却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我从四个方面简单阐述一下。
其一,阶级性。阶级性是人民概念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分析人民概念的前提和基础。现在有一种倾向是淡化阶级性,主张全民人民,这一观点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从上面我们讲的人民的定义中可以看出,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是主题词,前面的都是它的定语。那么,什么是阶级?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阶级的定义,实际上阐明了阶级是怎样划分的。阶级划分的标准实际上是经济标准,也就是要看它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或者在生产关系中对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是什么样的,在社会劳动组织中起到的作用是什么样的,以及最后分配已取得的劳动成果是什么样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坚持物质第一性、坚持生产关系是社会基础观点的表现。
社会上客观存在着不同阶级,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也构成了人民的一个基础性内容,构成了人民的基本成分。人民是以阶级为基础存在的,这是一个前提。所以,那种否定人民的阶级属性的,也就否定了人民。特朗普在竞选时也说要为美国人民服务,但是他讲的与我们说的人民是不一样的,是有根本区别的。这在于中国和美国两个国家的制度是不同的。特朗普说的为美国人民服务,实质是为有钱人、资产阶级尤其是垄断资产阶级服务。在任何社会,人民都不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因此,全民人民是不可能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反对共同的敌人,相互对立的阶级可能会结成暂时的联盟,也就是统一战线,但是这个联盟不是铁板一块。一旦革命胜利后,这个联盟就会破灭。也就是说,本来对立的阶级矛盾就会显露出来。因为这个联盟内部本身就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只不过是被暂时掩盖了,并不是不存在。
总之,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剥削阶级可以成为人民群众的组成部分,但在任何历史条件下,劳动人民永远是构成人民群众的主体部分。在剥削阶级社会中,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群众是人民的主体部分或基本成分;在消灭剥削阶级之后,比如在我国已经建立公有制的条件下,在生产资料是全体人民占有的情况下,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不存在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是指除了极少数犯罪分子之外的全体社会成员。因此,人民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在阶级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它包括不同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
其二,群体性。这是相对于个人而言的。人民,不是指少数人,更不是指个人,英雄、伟人、领导者等尽管他们的作用很大,但个人无法推动历史前进,其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人民群众才能发挥出来。当然,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否认杰出人物在历史中的作用。列宁曾经说过,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能推举出自己善于组织运动好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这实际上就是强调杰出人物,特别是无产阶级革命中那些领袖的作用。但是,我们要正确理解人民群众与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关系,不能夸大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这是一个观点。
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比如有人认为,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都是对领导干部而言的,普通人不存在这个问题。这个理解也是不正确的。党的七大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式写入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宗旨。毛泽东同志在很多地方都提到过为人民服务。但是,最被大家熟知的是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思德同志的会上的讲演中提到的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张思德同志就是我们这个队伍中的一个同志。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张思德同志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但他作为一名普通的战士都能为人民服务,其他人也能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民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决定因素。领导人或者个人,只有站在人民中间,作为人民的一部分,才能起到一定作用,如果站在人民之外,或者站在人民之上,就不能参与人民的历史活动,不能起到作用,而是会脱离人民群众。我们讲人民群众与英雄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时,从执政党的角度来谈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给人一种印象就是英雄人物或执政党的政治精英与人民是有区别的,人民不包含历史人物、英雄人物等,这实际上都是不正确的。在我们的社会,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领导干部也是人民中的一员,是人民公仆,每个人都要为人民服务,你要为人民服务,他也要为人民服务。
其三,进步性。是不是任何多数的群体都能构成人民?也不是,除了量上的规定性之外,还有质上的规定性,也就是其作用必须是推动人类历史进步的。承认人民的进步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同志曾说,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人民这一概念蕴含着人类的正义与进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呼:“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这实际上就是把人民与正义、与和平连在一起了。
因此,人民是相对于落后的、反动的势力而言的。在这里,无论是属于哪个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只要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起进步作用的,都属于人民的范围,而那些逆历史潮流、违背历史发展规律、阻碍社会进步的,都属于人民的敌人。历史上的剥削阶级在取得统治地位之前和在取得统治地位之后的一段时间,也可能起到一定的进步作用,这时可以说他们属于人民的范围,但当他们逐步转化为反动没落的社会势力,对社会历史发展起阻碍作用、破坏作用时,他们就是人民的敌人了。
其四,历史性。这是相对于那些把人民理解成抽象性、永恒性的错误观点而言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具有不同的含义,其结构、内在成分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内涵和外延是不一样的。一切对历史发展起进步作用的阶级、阶层、群体都属于人民范围。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推动历史前进的多数人不一定是一个阶级的,而是包括多种成分的。因此,人民范围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来看。
人民概念作为一个历史范畴,表明它具有动态性、相对性、广泛性,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在任何历史条件下,人民概念都有相对确定的内容。这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根据革命要完成的任务,革命的对象来决定。人民概念具有广泛性,但它并不排斥阶级性。现在有一种现象是用公民来取代人民,认为人民是抽象的。这就涉及我们怎样理解人民和公民的关系。人民是一个政治术语,是标明敌我的概念。公民、居民是法律术语。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一切社会成员;居民,是指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
那么,人民与公民、居民的区别在哪里?第一,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不能单独使用,对一个人不能说他就是人民,只能说他是人民中的一员;公民、居民是个体概念,可以单独使用,对一个人可以说他是公民或居民。第二,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包括在人民范围内的。因此,人民、公民与居民是有交叉的。有时,人民、公民和居民可以统一在一起,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既是人民中的一员,也是公民和居民;有时,人民、公民和居民也可能不互相包含。在我国,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服务,也就是为公民和居民服务,这时公民、居民和人民的概念是吻合在一起的。
(三)新时代人民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拓展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内容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而变化。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概念达到了空前广泛的程度,也就是说它包含的范围非常广,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范围,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等。相反的,一切敌视、反抗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在这里,我们要重点理解什么是新的社会阶层。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的阶级、阶层以及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包括阶级内部的构成发生变化、阶层增多以及阶级、阶层的地位发生巨大变化等,不仅原来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发生了极大变化,而且出现了一个以前阶级、阶层里没有的人群,即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在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毫无疑问是现阶段我国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这些阶层里的很多人都已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但对于这种现象,很多人也有不同看法。我们要正视和理解这一客观现象,要从所面对的客观实际出发,正确理解现阶段人民范畴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这就告诉我们,我们的一切都要从这个最大实际出发。新的社会阶层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生的社会群体和社会力量,他们得益于改革开放,是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也是党可以信赖的重要的社会生力军。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了“三个没有变”。他说:“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仍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因此,新的社会阶层属于人民的范畴,我们要团结这些新生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四、新时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着力点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和理念最重要的是能够落到实处,指导我们的实践。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终要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空洞的标签,不能停留在思想层面陷入本本主义,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陷入形式主义,而要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机构以及很多社会组织的名字都有人民两个字,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代表、人民日报、人民银行、人民币、人民法院,人民警察、人民教师等等;就连一些商业机构也是如此,比民百货商店,这些都是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人民概念具有极其广泛的特点,13亿多中国人,除了极少数违法犯罪份子不属于人民,其他都属于人民。
这里我想谈几个自己的理解。
(一)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好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利益分析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曾说:人们奋斗的一切都与利益相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根本利益是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相对而言的,就是指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集体利益。“根本”二字突出了我们党代表的不是某一阶级、阶层或者某个群体甚至是某个个人的利益,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最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在具体利益的分配上,往往会出现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在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同时,始终将最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放在首位。
第一,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整体利益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人民的整体利益是多层次的,相对于上一个层次,下一个层次都属局部利益。最高层次的整体利益往往表现为国家利益,就是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由党和国家来代表的。地方、单位的整体利益则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地方又分若干层次: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相对于本地本单位来说是整体利益,相对于上一层次乃至全体中国人民来说,它又是局部利益。
党要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就必须协调人民内部各种利益关系,努力实现人民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对于人民的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我们要注意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既要满足整体利益的要求,同时又要满足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要求;各项政策在实施上要考虑全局,既不能伤害整体利益,又不能损害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要让每个人都在实现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各尽所能,各有所获,各得其所,从而达到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
人民群众的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往往表现为非常具体的切身利益。如果忽视或忘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整体利益就会流于空谈,即使是最好的主张、办法,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也不会拥护。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满足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生活有这样那样困难的人,能够采取有效的办法改善他们的生活,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满足。
人民的整体利益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实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满足而放弃人民的整体利益,必须坚持整体利益至上的原则,当人民的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遵循整体利益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我们的党员干部,我们的领导者、管理者,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代表,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同时,要运用法律手段纠正和打击少数人侵犯人民整体利益的行为。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导者,代表的是局部利益,在对待利益矛盾时,必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能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去损害整体利益。我们要坚决反对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思想。改革开放初期,从国家整体层面来说,我们先发展东部,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这时西部地区就要作出牺牲,后来我们推进西部大开发,向西部倾斜,也是为了整体利益,这时其他地区也要作出一定的牺牲,这就是从国家整体利益考量的。暂时局部利益的牺牲,实际上是为了更长远、更大的整体利益的实现。
第二,长远利益、眼前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仅是整体利益,也是长远利益。长远利益也就是从根本上满足人民更长远的、整体上的需要,而眼前利益就是那些能马上获得的实惠和好处。我们满足人民的根本利益,既要考虑整体利益,就是长远利益,同时也不能牺牲人民的眼前利益,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长远利益是“聪明的远虑”,为了长远的需要,舍弃眼前的某种实惠,这种眼前的实惠和长远的实惠相比,后者可能要大得多。但是,眼前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连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都顾不上,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失望,我们也会失去人民群众这个基础。因此,党要正确代表人民的长远利益,就必须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既要为人民办一些眼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又要注重人民的长远利益。要在给人民群众解决好眼前利益的同时,为他们更长远的利益打下基础、做好准备。
有些地区的干部,不顾群众的眼前利益,急功近利,上一些短期的、能够马上出效益的项目,实际上这是为了短期效益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要克服这种短视行为,把长远利益和人民的近期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
这里我还想到了环保问题。不能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有水快流,而不顾环境保护,造成水污染、生态破坏。这就是没有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环境治理和保护环境,需要的投入是相当大的,还不一定能立竿见影收到成效。有人说,保护环境需要这么大的投入,还不能马上见到成效,不如拿来给老百姓发点实惠的东西,这就是只看到眼前利益而没有考虑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摈弃这种短视行为,要考虑人类的长远利益。
(二)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
当下,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客观存在着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要求不同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妥善协调各个利益阶层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整合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党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反映不同阶层、不同方面利益群众的要求。制定政策时,要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和兼顾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群体的利益。
人民都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人民的范围又非常复杂,他们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需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富裕群体和贫困群体、城市人群和农村人群,他们的要求有很大区别。但他们都属于人民范围。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就要将这些方面都考虑到。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各个阶层的不同利益要求,兼顾各个阶层的需要,既要考虑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人民需求上的差异性,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特别要保护弱势群体,在政策上更多地帮助低收入群体,既要体现社会的公平,也要体现社会的正义。
(三)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教育和引导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体上讲,改革开放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利益,但是,改革不能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同时同等受益。因此,一方面我们在制定政策时要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以主人翁意识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用长远的眼光看待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暂时的困难予以充分的理解,从而形成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合力。
总之,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庄严承诺,广大干部群众要团结起来,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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