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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科院,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据新中华学习网老师获悉,受疫情影响,2021年社会科学院,北师大,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海外高校的在职博士招生,面试,考试工作将于2020年7月下旬正式开展并发布啦。2021在职博士招生院校有所调整,
原来中科院在职博士今年取消招生,进一步消息,本页面持续更新,请报考学员持续关注!
也是应最近众多学员的问题,我们统一做个答复,2020非全日制博士院校和简章,见下面链接。
以下为各个高校的在职博士招生简章2020年新版,有需要学员点击查看。并且会持续更新。、、
在职博士 是指学习方式相对脱产形式而言,即通过正常入学考试(统考或单考)取得入学资格,在培养单位教学或培养方案许可的情况下,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博士生。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⒈硕士学位证书;
⒉最后学历证明;
⒊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⒋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⒍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⒈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⑴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⑵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⑶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⑷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⒉论文评阅。
⑴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⑵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⒊论文答辩。
⑴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⑵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⑶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国家认可
附2021年非全日制院校汇总:
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高级课程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国民经济学专业高级课程班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经济管理研究方向课程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政学专业税务管理方向高级课程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高级课程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产业经济学专业战略管理与电子商务创新高级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高级课程班
上海交大在职博士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博士
海外高校在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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