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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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班分类

2021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报名进行中在职博士

2021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报名进行中在职博士


北师大博士招生简章2021目录发布


2021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报名进行中在职博士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 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2021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报名进行中在职博士


北京师范大学思想与文化高级课程班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哲学课程班


北京师范大学国学课程班


北京师范大学易学高级课程班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报考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上课方式:周末班、集中班在职学习学费:5.8万-6.55万


项目简介: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学院有哲学院等,北京师范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热招专业有:国学、易学、管理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优势专业。


在职博士 [1]  是指学习方式相对脱产形式而言,即通过正常入学考试(统考或单考)取得入学资格,在培养单位教学或培养方案许可的情况下,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博士生。


理解

“学历教育”是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之相对的“非学历教育”是指各种培训、进修,完成学业后,由培训部门颁发相应结业证书。“学历教育”的含金量高,其中学历教育中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和学历层次也是按照上述顺序所编。

延伸

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大学,后来历经发展,主要是英国、德国、美国的大学的不断转型,形成了高等教育的三项职能即: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普通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

类别

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这五大类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也是按照上述学历层次所编。

学位要求

(一)申请人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应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⒈硕士学位证书;

⒉最后学历证明;

⒊达到申请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曾经获得科研成果的获奖证明材料;

⒋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⒌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最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在职博士学籍与年限在研究生院注册,有正式学籍,学习年限3—5年

可注册或不注册,注册者须在校半年以上

学习年限2—3年

没有学籍

在职博士之在校青年教师申请规定

一、已获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可通过三种途径获得博士学位,即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生及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二、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期间,学习所占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常承担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安排,不兼任普通博士生的“三助”工作,其工资待遇及住宿安排等仍在所在院(系、所)按青年教师管理,不转入研究生院。

三、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含论文博士生),学校收取费用4000元,一次或分二次缴清,本人负担20%,所在单位负担80%,可从横向经费、对外服务收入、基金收入中开支。该款项由研究生处收齐后,全部转交预算内,仅用于课程学习及日常管理费,其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答辩等所需各项费用由原单位自行解决。

四、院(系、所)每年暑假前根据师资培训计划,按春、秋二季确定选派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在每年春、秋二次博士生招生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五、青年教师在职学习获得博士学位后,应继续在校工作至少3年。


联系方式

全国统一免费热线:400-061-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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