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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见《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24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计划下达和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

三、学习和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就业方式: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

四、学制、学宿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二)学费、住宿费

学费10000元/年。根据冀价行费[2017]69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年/人,如住宿费标准发生变动,将以河北省当年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三)奖助政策

目前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30000元

2.博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博士每生13000元/年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3.申请博士学科专业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

3.符合《关于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其它条件。

(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符合《华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指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的在校生,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只获得硕士学位者,还应至少具有两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副高级以上职称;

②进修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要求有进修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③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且被SCI检索收录的论文两篇(要求提供检索报告)或以第一主研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六、报名流程

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并选择正确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的考试方式,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核和考试。考生应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确认时间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3日

(三)提交申请材料

报考硕博连读考生按照《关于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提交材料,报考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后续发布的报名通知提交相关材料。

七、考核和考试

(一)硕博连读

按照《关于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考核。

(二)“申请-考核”制

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负责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生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科研能力、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外语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三)普通招考

初试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确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以及普通招考录取人数。

九、其他

1.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2.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3.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来源]综合整理自华北理工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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